2010年6月21日至6月30日止(双休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1、会计管理办公室(县前西街115号无锡市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中心一楼),电话:0510-82728576;
2、江阴市财政局会计科(文化西路113号2楼),电话:86821911;
3、宜兴市财政局会计科(宜城荆溪中桥五局大院内),电话:87976370。
三、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要求 |
资历要求 | |
大学专科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15年,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 |
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
累计从事会计工作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 |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师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财务会计岗位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 |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 |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
六、报名需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二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或审计师、统计师)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由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后的《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点击下载)一式二份。
七、考试收费标准
每人收取110元。
八、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9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考点设置在南京市,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计考办转发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