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股权投资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因为,股权投资回收金额不确定、到期日不固定,不宜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理。显然,股权投资也不能作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简称为其他投资)。”
一、股权投资适用会计科目
当对被投资方的持股比例达到20%(含20%)以上时,投资方能够控制(>50%)、共同控制(50%)被投资方或对其产生重大影响(20%≤持股比例<50%),投资方一般不会轻易放弃这种权利,会选择长期持有,故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当对被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小于20%时,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当所投资股票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因为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投资方持股目的显然不是为了伺机出售,目的一般在于长期持有;第二种情况,当所投资股票在活跃市场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由于对被投资方没有重大影响,投资者一般不会坚定地选择长期持有(目的是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实现企业合并除外),对于这种股权投资的处理,应根据企业的持股意图,分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处理。综上所述,股权投资适用的会计科目,如表1所示:
二、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例1]甲公司于2007年1月3日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200万元,取得乙公司15%股份,发生相关手续费0.5万元。2007年底,乙公司宣告分发现金股利60万元,该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为250万元。
(1)若甲公司投资意图是短期赢利,应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手续费计入当期损益。
2007年1月3日投资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000000
投资收益 5000
贷:银行存款 2005000
2007年底,乙公司宣告分发现金股利60万元
借:应收股利(600000×15%) 90000
贷:投资收益 90000
2007年底,所购买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为250万元,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