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他应付款”。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人补贴收入的,现在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六、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为准确把握“财政性资金”的内涵,应关注以下几方面:(1)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资金都是财政性资金,不局限于财政拨款的单一形式。(2)直接减免应并入应税收入的只有增值税,其他税种的直接减免额不并入应税收入。(3)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属于税收优惠的具体形式,即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然后由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退还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只要是享有此类形式优惠的所有税种,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4)出口退税款不并入收入总额,因为出口退税退的是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是企业购进货物已负担的部分,不是本环节实现的税收。(5)某些地方政府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采取各种财政补贴等变相“减免税”形式给予企业优惠,均应计入企业当年的应税收入。(6)“乱收费”项目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