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8号)的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统一要求,我省的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的领导下,由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会考办”)组织实施。
二、考试工作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凡符合《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中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条件(含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赣人发[2005]10号文件可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http://www.jxrenshi.gov.cn/)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6月8日。
3、省直单位报名地点:锦绣宾馆(系马桩318号)
4、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此表可在“江西财政”网上下载:http://www.jxf.gov.cn/),各设区市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经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汇总,集中交省会考办(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汇总后集中到省会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应提供资料:单位介绍信、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中级会计职称聘书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2010年9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试地点:设在南昌市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由省会考办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只在本年度本省评审工作中有效。
(三)考试报名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
附件:江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