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表附注中表格注释的不规范和不一致性XBRL分类标准中有两类元素:数据项和元组,表格一般属于元组元素。元组元素要进一步拆分成信息元素,并且要准确定义这些信息元素的名称、语义、层次结构、元素的内外关联关系等。附注中的表格格式的规范和统一涉及到XBRL格式的信息单元的语义的一致性、信息的可比性,以及信息的可汇总性。报表附注中运用了大量的表格对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或对需要报告的表外项目进行说明。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仅仅给出了最基本的注释表格的格式,导致各上市公司报表附注表格披露信息的不规范和不一致。如对应收账款注释仅仅给出了“账龄分类表”(账龄结构、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和“客户类别分类表”(客户类别、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的简单结构,而对账龄结构和客户类别如何划分则没有给出说明。在对70家上市公司报表附注的统计分析中,存在着大量的表格注释内容和深度不一致的现象。如账龄结构按1年以内(含1年)、1至2年(含2年)、2至3年(含3年)、3年以上披露的企业占53%;按1年以内(含1年)、1至2年(含2年)、2至3年(含3年)、3至4年(含4年)、4至5年(含5年)、5年以上披露的企业占20%;还有其他不同深度的分类披露。另外,对分类的基点没有规范。如有63家企业按地区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其中40家以“市”为单位,10家以“省”为单位,5家以“华中”“华南”等地区为单位,还有以“省内省外”为单位等。附注中表格格式的不规范和不一致与企业的规模、管理模式,以及“公司偏好性”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