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但又有别于实收资本或股本,属于准资本或附属资本,具备资本的性质。准资本或附属资本形成的资本公积主要包括:(1)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部分,即“资本(股本)溢价”。(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产生的股本溢价。新准则规定,我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应按照负债的公允价值和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拆,分离出转换权价值。由于转换权价值在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前是一种准资本,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转换时产生的股本溢价属于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3)重组债务转为资本或股本产生的资本(股本)溢价,属于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4)期权激励形成的准资本和股本溢价。此外,新准则下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还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对于资本公积的会计核算,准则规定,企业形成的资本公积在“资本公积”账户核算,其贷方登记企业资本公积的增加数,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资本公积实有数。该账户按“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一、资本溢价的会计核算
(一)一般企业资本溢价企业创立时,要经过筹建、试生产经营、开辟市场等过程,这种投资具有风险性。当企业进入正常生产经营,资本利润率一般要高于创立阶段,由于企业创立者在企业创立初期付出了代价,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应计入“实收资本”账户,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账户。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溢价在股票溢价发行时,公司发行股票的收入,相当于股票面值部分计人“股本”账户,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含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计入“资本公积”账户。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四)拨款转入形成的资本公积准则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人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科目。
二、其他资本公积的会计核算
(一)股权投资价值变动股权投资价值变动是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单位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将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减而增加或减少,以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基本保持一致。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除了实际的净损益会影响净资产外,还有其他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应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