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结合供电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中,最适合供电企业基建的财务管理体系应为“预测——控制——分析”体系。该体系是一种先进、全面、系统的管理体系,把项目周期划分为“投资前期、项目建设期和项目运行后评价”三个阶段。
一、预测阶段
预测阶段主要指投资前期,即从投资意向形成到项目制定投资计划这一时期,这一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的论证和决策,是项目管理的关键时期。预测阶段包括四个步骤:
(一)对项目初选后认为可行的工程项目,编写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的目的是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说明技术上、市场上、工程上和经济上的可能性,向政府推荐项目,供政府选择。项目建议书经规定程序批准后,称为“立项”,项目即可纳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列入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可开展可行性研究。
(二)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好项目财务评价和投资条件评价可行性研究是投资项目建设前期研究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投资项目决策的依据,不仅可以作为项目设计的依据,向银行贷款的依据,而且可以作为办理开工手续、项目实施、项目评估的依据。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在可行性研究中,最重要的是财务评价。财务评价可采用动态投资评价方法结合静态投资评价方法的方式。可行性研究中另一个重要的步骤是投资条件评价。投资条件评价是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内外条件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和生产的需要及其利弊得失作出评价,以判断项目生存的可能性和可靠程度。项目的投资条件内涵广泛而繁杂,既包括项目本身的内部条件,又包括与之配套协作的外部条件;既包括可以控制的静态的稳定条件,又包括难以掌握的动态的不确定条件。投资条件评价重点放在对外部的、动态的不确定条件的评价上。
(三)选择合适的设计部门,编制工程概预算文件工程设计一般采用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需由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概算。设计概算一定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其相应的施工方法进行编制,而且编制出的设计概算不允许突破投资估算允许幅度范围。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一步对所审定的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决定加以具体和深化,最终确定各项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并且编制相应的施工图预算。
(四)上级部门批准后下达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设计文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应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根据总概算和工期合理地安排分年度投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用款计划。
二、控制阶段
控制阶段主要指投资建设期,即从筹集建设资金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这一时期。控制阶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筹集项目资金,优化资本结构供电企业生产涉及国家安全,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建设资金的取得不可能通过资本市场取得公众资金。因此,在保证了项目资本金的来源之后,其余投资额主要依靠长期负债融资取得。长期借款是供电企业筹集建设资金的一个主要渠道。供电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信用等级高,因此在选择银行方面具有很大的主动性,供电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取得经济合理的银行贷款。
企业在筹集项目资金时,应考虑筹资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保证最佳的资本结构。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利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选择资本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降低财务风险,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资本结构最优。
(二)规范招授标活动和合同管理基建项目有了资金保证之后,工程项目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开始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是程序性很强的经济活动,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开展活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应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供电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保证合同主体的资格合法;应当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明确各条款内容,杜绝含糊不清;合同的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必须签订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合同的有效性,是基建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三)做好建设期项目成本控制工程项目实施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系统,为实现基建目标,参与项目建设的有关各方必须在系统控制理论指导下,围绕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和成本,对项目的实施状态进行周密、全面的监控,把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之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有效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成本控制主要包括施工费的控制、材料费的控制和其他费用的控制。
(四)控制施工方案变动引起的工程成本变动工程项目中标后,必须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技术上先进可行和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经济、自然地理条件、施工工艺、设备选择、工期安排的实际情况,比较所采用的施工方法与标书编制时的不同,或与定额中施工方法的不同,对可能出现的由于施工方案变动而引起的各项费用充分预测,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开支。
(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估价入账手续供电企业在工程验收之后,财务部门应根据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的书面证明,作为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点,来估价转增固定资产,以正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及时提取折旧,准确核算企业的经济效益。然后财务部门要在各项目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待竣工决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据以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和折旧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