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本期支付的现金(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法为例,下同)。购买时,借记“原材料”(存货增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这部分现金流出反映为存货的增加和进项税额的增加。生产领用原材料时,借记“生产成本”(存货增加),贷记“原材料”(存货减少);因此该环节存货的价值不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累计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以下简称工费)增加了存货的价值,但不论其有无现金流出,都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无关,故应从存货的价值或其转化的价值中扣除。若全部形成了产成品,则增值后的存货价值不变。
若产成品全都没有卖出去,则编制的调整分录为:
借:进项税额
存货增加额
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工费
若产成品全都卖出去了,则编制的调整分录如下:
借:进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现购支出)
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工费
若产成品只卖出去一部分,则存货的增值--工费分别体现在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中,编制的调整分录就是以上两个调整分录的综合。
当本期生产领用小于或等于本期购货时,存货增加;当本期生产领用大于本期购货时,存货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若存货减少,则在调整分录中应贷记“存货”.编制调整分录时,由于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通常既包括本期现购支出,也包括本期赊购所结转的部分,本期赊购反映为应付款的增加,没有现金流出,因此,要计算本期现购的现金流出量,就应从“主营业务成本”和“进项税额”的总和中减去应付账款的增加额和应付票据的增加额。调整分录如下(可称为基本调整分录):
借:进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增加额
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工费
存货减少额
应付账款增加额
应付票据增加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