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公开审计权力运作。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由少数人“暗箱操作”,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因此,必须对审计权力运作行为过程,包括范围、内容、程序、标准、法规依据、责任、结果等向权力行使对象公开,防止幕后交易。审计机关必须大力推行审务公开,把审计项目、审计组人员、审计时间、内容、程序、报告等向被审计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一方面确保审计的公正性,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确保审计的廉洁性,提高人员素质,提升审计形象。这是把审计置于阳光之下,有效防止私下交易的重要举措。
四是强化审计权力监督。任何一种权力一旦失去监督,都有可能产生腐败。审计权力同样如此。因而,致力于加强对审计权力的监督至关重要。一要抓廉政立法,约束审计干部从审行为;制定法规,制约审计干部行使审计权力的行为。抓制度建设,在积极研究权力运行规律的基础上,针对腐败易发部位和环节,制定防范措施。二是开展审计执法监察,对审计干部执行审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从事审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专项监察,从中发现线索,查清问题。三是组织审计质量检查,对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抽查,掌握执行审计准则、运用财经法规、审计定性处理、取证和立卷归档等情况,检查结束后进行通报。四是领导干部深入审计现场,发现违规操作及时诫勉;审计机关对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警示人们慎用权力。
五是实行审计岗位轮换。权力行使者对一项权力长期行使,只会增加权力腐败的机会。因此,为避免权力腐败,审计机关必须制定审计干部岗位轮换制度,规定在同一岗位负领导责任的干部,一般5年左右就要进行岗位轮换。要定期组织直接实施审计的中层干部进行内外交流,或在一定时期,开展竞争上岗活动,一方面搞活干部队伍建设,让干部在多个岗位经受锻炼;另一方面,有利于防止权力的滥用,减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