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现状,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各地审计机关纷纷组织开展了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情况的审计和调查,结果显示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扩大就业、培养税源、提升企业信用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担保运行和发展中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严重制约着担保行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笔者通过审计实践认为目前担保机构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一、政府部门行政干预较多,担保经营偏离为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服务宗旨
由于国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体制上隶属于政府部门,监管会成员来自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此,国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融资担保经营的过程中,监管会难以发挥实质性监管作用,经营的独立性往往受到限制,担保经营常常受到来自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干预,无法独立开展担保业务,地方政府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资金短缺的矛盾,严重偏离了当地政府设立担保中心的初衷,将国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作为财政性融资平台,纷纷要求国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为地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教育和社会事业等非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而众多中小企业却得不到资金支持,出现融资难的局面,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担保业务操作不规范,反担保措施不到位
一些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担保过程中由于受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干预,以及从业人员素质低、专业人才缺乏因素的影响,再加上自身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严格按程序和流程办理贷款担保业务,致使担保业务操作不规范,反担保措施常常超出规定方式,反担保措施不到位,办理担保贷款时,既没有有效资产抵押、质押,又没有提供反担保人,贷款担保存在较大的风险。
三、超比例为企业提供担保,抗风险能力较弱
目前有些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超规定、超比例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现象十分普遍,超比例数额巨大,担保期内单笔单户超额担保时有发生,一方面一些地方担保机构不顾自身担保能力的不足,违规担保、超比例担保,由此加大了担保机构担保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不注重提高自身实力,经营中降低标准少收担保费,少提或不提准备金,担保基金得不到有效补充,暴露出自身抗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担保机构缺乏从事担保业务相关专业人才
审计注意到国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人员构成大多来自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担保业务前,基本没有从事过金融服务业,缺乏相应的专业运作能力,对担保行业的高风险认识不足;民营担保机构人员构成更为复杂,除少数担保机构外聘银行等金融机构退职人员外,从业人员基本缺乏对金融、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此开展担保业务阻力较大,担保行业专业人才缺乏,严重制约了担保业的发展。
五、担保行业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担保行业不同于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其起步比较晚,目前正处于迅猛发展阶段,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担保行业发展现状,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仅适用于政府出资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导致民营担保机构的设立在地位、职能等方面缺乏法律支持,处于弱势地位,已出台的国家有关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到位,银行与之合作的意愿不强,并且条件过于苛刻,有些民营担保机构虽然内部出台了各种操作规程及内控制度,在具体运作中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但在总体操作过程和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有待改进和完善。
此外,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从宏观层面还暴露出了地方财政对担保机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担保行业风险补偿机制尚不健全、银行对担保机构特别是民营担保公司从业准入门槛过高、以及担保机构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等一系列问题。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七个方面切实有效解决担保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以改进和完善担保行业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遏制行政干预行为
适应新形势,转换国有担保机构管理体制,尝试新的运作模式,积极改组现有国有担保机构股本结构,加强与民营资本的合作,吸收引进民营资本,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优化运作机制,业务经营保持相对独立性,从根本上扭转国有担保机构业务独立性受限制,行政干预过多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