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不断推进,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在完成其过去使命的同时,需要推陈出新。当前会计制度按照单位类型设置,缺乏统一的准则体系来规范会计工作。建立全面、完整、准确反映政府财政财务状况、资金运行情况的会计体系,为政府财政管理和宏观调控服务,便于政府接受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实现我国政府会计与国际接轨,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使命。高校和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在解决当前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欠缺方面,对推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进行了很好的尝试。
一、高校与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关键点理解
(一)权责发生制采用的范围和程度 权责发生制较收付实现制相比,能够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有利于绩效考核。在多大范围和程度上实行权责发生制,体现为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对全部的金融资产和部分负债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被认为是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采取权责发生制,可认为是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对全部资产负债实行权责发生制,是统一的权责发生制。《高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原来除经营业务的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的起点上,跨过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取了“资产折耗”,计入成本费用,采取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原来权责发生制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负债的内容,增加了“预计负债”,反映对应或有事项所产生的现实义务而确认的负债,有利于全面管理医院风险;增加了“长期待摊费用”,合理分摊应由本年和以后年度分摊的开办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对费用进行了合理的配比。
(二)基建项目纳入“大账”核算,实现了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通过实施部门预算,虽然基建项目在预算安排时,编入了反映单位综合收支的部门预算,但会计核算实行两套会计制度,要建立两个账套进行核算。增加了单位的管理成本和难度,容易导致单位固定资产账目记载不完整,并产生或有事项、隐性债务隐患。为改变目前预算单位基建项目脱离于单位整体财务信息单独反映的状况,征求意见稿设置了“在建工程”和“基建工程”,分别反映非基建项目和基建项目投资。增设的二级明细科目符合基建项目核算的实际需要,实现了基建账套和事业账套的顺利对接。
(三)体现了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更加科学合理。固定资产采购,取消了直接计入支出的方法,同企业一致,增加固定资产,减少货币资金等科目。当期成本采用计提折旧的方式处理。增设“累计折旧”科目,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真实反映单位固定资产价值。两套制度在折旧计入成本的方式又有区别:高校通过设置“资产折耗”科目,与“累计折旧”对应,期末直接转入本期盈余。同教学支出、科研支出、其他业务支出、后勤支出、行政支出、财务费用、其他费用属于一个成本核算级次的支出;医院的固定资产折旧分别计入医疗成本、科教支出、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支出和管理费用,属于各成本费用的二级费用。取消原制度“固定基金”和“修购基金”,避免了虚增资产的现象发生。增设了“固定资产清理”规范资产处置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归集更加合理 (1)采用实际成本法计量药品在药库中的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药品从药库中领用的实际成本。取消了售价法,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科目,无须分摊进销差价。这既符合当前医改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率的政策要求,又简化了核算手续。(2)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独立核算,不摊入医疗成本,有利于合理控制医疗成本。(3)科教收入和科教支出科目独立设置,能更加准确反映真正的医疗成本。(4)取消“药品收人”一级科目,将其改为“医疗收入”下的明细科目,一是易于理解和核算,在财务分析上更加简便,二是明确了医疗收入在医院中的主导地位。
(五)与财政改革各项制度配套呼应 与国库集中收付改革配套,增设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与工资津贴规范配套,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并通过其一级明细科目,单独归集工资、津贴、其他收入、社会保险金。与部门预算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配套,在收入、费用、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本期结余、累计结余科目中,要求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功能和经济支出分类逐级设置明细科目。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配套,将对外投资、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统一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六)财务收支信息和预算信息同步反映 在我国目前部门预算仍然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编制的前提下,通过设置预算会计科目,在一个账套内平行记账或另外建立备查簿的方式,使会计核算既能够提供绩效评价的财务成本信息,又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增设了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现金流量表(医院),与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共同反映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财务运行状况,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二、高校与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完善建议
(一)固定资产分类、折旧依据和金额标准应明确 征求意见稿规定,高等学校、医院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两个制度改革的亮点,但如果资产标准、分类方式、折旧年限标准混乱,势必使合理计量事业单位成本的结果大打折扣。按照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实行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目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部已经开展了对固定资产预算安排的前置审核。根据存量、配备标准核定增量是审核的基本方式。因此,无论从财政管理、行业管理和单位管理,都要求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和信息披露要具有相对的统一性、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