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负债简表的调整
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调整:
第一,为按资产形态详尽、清晰地反映“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建议将其拆分为以下几部分列示于资产负债简表中:(1)流动资产,下设现金、银行存款、预付及应收款、器材等几项,以基建决算报表之资金平衡表中的数据填列。(2)财政应返还额度,以基建决算报表之资金平衡表中的数据填列。(3)在建工程净值,为剔除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交付手续的资产对资产负债简表的影响,建议该科目设置如下:在建工程,以基建决算报表之资金平衡表中的数据填列;减:已投入使用但未交付资产,以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交付手续的资产在事业会计账中的暂估价值填列;在建工程净值,以“在建工程”金额减“已投入使用但未交付资产”金额填列。(4)有价证券,以基建决算报表之资金平衡表中的数据填列。(5)固定资产,以基建决算报表之资金平衡表中的数据填列。
第二,因“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不符合事业单位资产的定义,故不应包含在资产负债简表中。“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在填制资产负债简表时应与事业账中的应付款对冲(调表不调账,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报表处理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简表中亦不再包含其金额。
经过上述调整后,资产部类中的“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的金额为基建决算报表之资金平衡表中的“资金占用合计”减去“交付使用资产”、“已投入使用但未资产”、“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后的金额。从而,资产部类合计=事业会计资产合计+预拨下年补助+(基建资金占用合计一交付使用资产一已投入使用但未交付资产一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一待核销基建支出一转出投资)。或可表述为:资产部类合计=事业单位资产合计+预拨下年补助+基建决算资金平衡表中(在建工程一已投入使用但未交付资产+器材+货币资金合计+预付及应收款合计+固定资产合计)。
(二)资产情况表的调整
针对该表中完全不包括基建账资产的情况,建议参照部门决算报表将基建收支纳入其中的做法,使该表中数量和价值的年初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和年末数均填列事业账和基建账的合计数,并分别在各列后新增一列“其中:基建资产”。该列具体填列方法如下:(1)流动资产以基建决算报表之资金平衡表中现金、银行存款、预付及应收款、器材的合计金额填列。(2)在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之间增加“在建工程”,以上述资产负债简表建议中的“在建工程净值”填列。(3)固定资产和有价证券以基建决算报表之资金平衡表中的相应科目金额填列。(4)其他资产以基建决算报表之资金平衡表中的财政应返还额度金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