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因此,企业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清查中发现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财产清查后发现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后,接着进行下列两个步骤的会计账务处理工作:第一步,将各部门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列表告知各部门主管人员,由该部门主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经报单位主管或公司董事会同意审批后,进行资产账务处理,使账面数字与财产实物相同。将其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差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第二步,查明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原因后,经单位主管或董事会作出处理决定后,区别不同情况,从“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分别转入其他相关账户。
新准则下企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盘点过程中,现金库存长短、存货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有所差异。
现金溢余短缺的会计处理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对现金业务每日应结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时应及时按照会计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1.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发现溢余时,按溢余金额借记“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2.现金短缺的会计处理。发现现金短缺时,按短缺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现金”。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存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的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有关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2.存货盘亏及毁损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间,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支付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案例分析】
甲公司期末对材料仓库进行材料盘点,盘点结果:a。因仓库材料保管人员人为疏忽,导致A材料缺少10件,每件材料单价为人民币100元,应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b.B材料清查多出5件,每件材料单价为人民币80元,多出原因,因供应厂商多送但不收款,决定减冲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