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资委下发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许多企业都根据国资委的要求设立了不同的职能机构分别开展综合业绩评价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从实施结果看却并未充分发挥。笔者认为,应将企业综合业绩评价与风险管理工作相融合以更好地促进两者目标的实现,这不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性工作,而且有助于提高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一、企业综合业绩评价与风险管理相互融合的基础
1、需要以企业目标为出发点。企业综合业绩评价的基本功能就是通过业绩评价来正确引导企业、企业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行为,从而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则是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两者的目的具有一致性。
2、需要综合考虑企业整体目标。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需要在综合考虑经营活动的基础上设计合理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需要从战略角度考虑风险事件对企业目标的影响,实现企业的保值和增值,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及企业的所有运转活动。因此,企业的综合业绩评价和风险管理都是以企业运转环境和整体目标为基础,都是将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和分析问题。
3、需要企业高层管理机构的支持。企业综合业绩评价体系的设立和执行结果的考核及配套奖惩制度的实施,需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否则综合业绩评价的导向性功能和综合业绩评价的目标将很难实现。而企业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管理机构也需要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支持,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管理水平、风险程度及生产经营的性质等,建立一个包括风险管理负责人、一般专业管理人、非专业风险管理人和外部的风险管理服务等规范化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
4、需要在企业内部进行目标和相关信息的沟通。综合业绩评价体系的设立和执行需要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来进行指标的分解和传递,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目标传递的链条并进行随时的沟通,包括对指标的理解、对实现指标应采取的措施、对影响指标的相关因素的分析等。同样,企业的风险管理也需要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因素进行及时的沟通和反馈,以便对风险事件做出及时处理。
二、综合业绩评价如何与风险管理相融合
1、将风险管理的理念融入企业综合业绩评价体系的设计之中。企业风险管理是根据企业管理当局制定的战略目标,力求实现增长和报酬目标及相关风险之间的最优平衡,在追求企业目标的过程中高效率地调配资源并使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企业综合业绩评价具有导向性功能,企业只有将风险管理的理念融入综合业绩评价,才能避免评价体系设计的缺陷。
在进行综合业绩评价体系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指标的取舍和指标权重的确定以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以利润和增长指标为例,无论是股东还是管理当局都期望企业获取当期的经营成果及持续增长的经营成果,但过度强调利润和增长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首先,过度强调利润和增长性的指标,会使企业进行快速扩张,且不能充分考虑各方面资源的限制。其次,企业下属部门为实现利润和快速增长的目的,将会制定各种经营策略及销售利润等目标,并以此作为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薪酬发放的标准。这种做法虽然激发了员工的创造力,但员工也可能因担心完不成指标而不惜一切代价来获得成功,导致风险增加。
2、将风险管理要素融入企业综合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执行过程。企业风险管理的要素包括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及信息沟通等,将这些要素充分融入企业的综合业绩评价体系的执行过程,便于企业相关部门和员工综合考虑影响业绩评价指标的因素,通过风险事项识别进行相关风险影响的评估,进一步采取必要的风险应对策略以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之内,最终实现预期目标。
3、将风险管理融入企业综合业绩评价的结果应用。如果将企业风险管理融入综合业绩评价的结果应用,就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运转过程中存在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发现企业的关键风险领域,分析潜在的风险事项,不断改进风险管理工作。同时,也为今后改进综合业绩评价体系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