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免费论文 >> 会计论文
工程项目中存货的会计处理[2]
作者: 许伟斌   中国总会计师 发布时间:2009-09-22 点击数:611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笔者拟就新会计准则下工程总承包方形式的工程项目的存货的会计处理作简单的分析。   一、 ...

  (六)合同预计损失的账务处理

  如果对该建造合同预计为亏损合同时,当期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预计总合同总成本一预计合同总收入)*(1一完工百分比)一以前预计损失准备。账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减少时,作相反分录。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预计损失准备。

  (七)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

  每次确认收入时,要相应对销售税金进行账务处理,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如为发包商代扣代缴税费)”。

  (八)工程竣工移交时的会计处理

  工程完工,办理竣工资料并移交发包商,应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冲销,借记“工程结算”,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以上八点为存货核算中具体的会计核算,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种种原因,存货核算还会碰到一些问题。下面笔者就A公司诸多项目中一个项目的存货核算进行分析。

  三、A公司在项目核算中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的具体案例

  A公司在2004年承接了一个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4500万元,其中设计为3500万元,采购为18000万元,施工为3000万元。合同工期为两年多,至2007年3月建造完毕。按正常的会计处理,工程完工,办理竣工资料并移交业主,应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上应为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业主没有及时确认工作量,致使公司没能及时收回完工结算款,存货余额也很大。

  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披露为5600万元,现笔者就以此项目对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披露时碰到的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

  四、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披露时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关于“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和“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问题

  在建造合同中,“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与目的是,工程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计入该科目的金额除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亦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预收业主支付备料款项,该款项只能在工程开工后,随工程的进度,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并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减完。前者将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的差额填列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的“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而后者将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的差额填列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的“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可以归纳为:工程企业确认收入数大于与业主结算数时,其差额作为“存货”,而工程企业确认收入数小于与业主结算数时,其差额则作为“预收账款”。笔者认为这样规定欠妥,理由是:

Total:3123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么?点我刷新认证码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