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由于在初始计量时增值税额未包括在固定资产成本中,在以后期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也就相应地少计提折旧额。这会导致以后期间的净利润增加。
(二)账务处理具体如下例所示。
[例1]2009年2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0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2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价值为3万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100元;支付安装工人的工资为49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费用。
(1)增值税修改前的会计处理
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为587500元:
借:在建工程 587500
贷:银行存款 587500
领取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装工人工资等费用合计为40000元:
借:在建工程 40000
贷:原材料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0
应付职工薪酬4900
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627500
贷:在建工程 627500
(2)增值税修改后的会计处理
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为587500~:
借:在建工程 502500
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85000
贷:银行存款 58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