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对于会计准则这一制度安排的影响是普遍的、基础的,既可能产生正向作用,也可能产生反向作用。也就是说,适合文化的准则安排的运作相对顺利和高效,否则就步履维艰、低效运行。作为组织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文化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提升会计标准执行效率:一是文化减少了成员预期的不确定性,有利于个体专用性知识和能力的积累;二是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控制机制,文化补充了正式控制制度,可以减少监督成本;三是文化可以改善成员的偏好函数,使成员趋向组织的共同目标,而恰恰是这种归属感降低了组织运行中的谈判和讨价还价成本。
影响会计标准执行效率的两个主体因素是企业管理层和企业会计人员。管理层在执行会计标准过程中,其行为偏差来自于委托代理关系,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管理层因激励或制衡所引发的会计舞弊动机;会计人员虽然只是具体会计政策的执行者,但会计人员毕竟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和行为方式,若能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作用,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管理层在会计标准执行上的不合理指挥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提高会计标准执行质量和效率。
世界通信公司治理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内部管理文化的独断风格,导致了公司治理中会计监督机制失灵。无论公司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如何完善,它只是会计标准理性遵从的制度安排。只有同时配以管理层的道德自律和公司文化支持,才能提高会计标准的自我执行效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改善我国公司治理与会计标准执行质量的现实思考
(一)公司利益激励机制缺陷影响会计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我国高管人员的年薪制基本公式是“经营者薪酬=固定薪酬+分红奖励”,实行股票期权激励的还不多。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平均水平不高,业绩收入在收入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不高,采取目前这种激励方案会使管理人员更加重视控制权收益和固有收益。在经理人市场控制无效的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规模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无论从薪酬收入的角度还是从控制权利益的角度看,企业规模越大,高管人员利益越大。因此,公司高管人员具有扩大所控制公司资产规模的动机。另外,由于控制权利益对较低薪酬的替代性,高管人员热衷于在职消费。我国经理人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运作机制,市场声誉效应在约束管理层的行为上成效不大,高管人员薪酬缺乏市场化约束,薪酬政策与企业业绩相关性并不强,进一步弱化了外部产权主体的利益,造成管理层采取会计舞弊等手段获取巨大收益的同时又不至于承担太多的成本,从而也造成会计标准执行效率低下。因此,笔者认为,激励机制的设计必须将其对代理成本的影响和会计信息的影响合并考虑,除了建立规范化的激励设计和考评程序外,还应将会计标准执行结果纳入到管理层绩效考评指标中,降低基薪水平,切断其与净资产、资产规模的直接联系,减少控制权收益;在改变股票市场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完善经理人市场、接管市场,鼓励市场并购行为,让外部市场监督约束机制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形成足够的压力和动力,让市场机制在公司治理和高质量会计信息提供上发挥主导作用。
(二)公司会计监督机制的低效率影响会计标准执行的质量
从总体来看我国公司会计监督机制的效率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1)公司权力机构的监督主体形同虚设。由于监事会成员缺乏独立性和必要权力,内部人控制破坏了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监督功能并未发挥效用。(2)外部审计与管理层在会计舞弊中共谋获利情况时有发生。(3)内部控制及其内部审计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率。为此,应该建立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系,让利益相关者有组织地参与。在现行环境下,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行的模式可作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模式的一种选择,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结合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制度缺陷,是一种互补关系。但是应确保监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并给予必要权力。监事会的监督职责重心应放在由我国《公司法》所赋予的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会规范运作、遵守信息披露原则、监督董事及经理经济行为合法性以及监督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的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执行过程等方面。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应重点监督董事会所有重大决策的公正性与科学性如何。同时,注意两者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三)社会中介机构不能有效制约公司管理层,会计标准执行机制失灵
由于我国社会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常常受到干扰,影响了执业质量,造成会计标准执行机制失灵。为此,笔者建议:(1)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三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过于亲密而丧失独立性。(2)逐步取消有限责任的事务所组织形式。事实证明,这一组织形式不利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维护,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从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角度看,合伙制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较为理想的选择。(3)强化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的制度约束。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以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主,民事责任相对淡化。这直接弱化了法律责任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行为的约束,也挫伤了投资者对注册会计师的信心。因此,监管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建立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