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的某个朋友有一家公司,最近刚进行了注销登记,但还有部分期末留抵增值税款,对此,小王和朋友都不知该如何处理。
老师:期末留抵税款是怎么形成的?
小王:增值税是按期计算的,同时按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纳税,一定程度上讲,增值税的留抵税额可视同时间性差异。
老师:企业注销期末的留抵税额还是时间性差异?
小王:一旦增值税链条断裂,这个留抵就形成了永久性差异,这也是我困惑的地方。按道理讲,注销时,企业应该进行增值税总汇算,如果期末是留抵,应该将前期缴纳的税款退还,但是我查了文件,并没有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老师:确实是这样的。如果从增值税原理及整个链条来看,注销时的留抵税款应该退还给企业,但现在并没有明文规定。企业不能苛求政策的变化,只有自己主动适应政策,即尽可能将整个商品贸易压缩在一个纳税期内。
老师:税收也存在分期的概念,比如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增值税及营业税按期结算,当税款是按差额征收的话,我们就要注意时期的把握问题。
小王: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不立法规定可以退税呢?
老师:从税收原理上讲,税收有个观念即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因为国家并不参与企业税后利益的分配。从实践角度来看,真亏损和假亏损还需要一个鉴别的过程。从企业经营的目的来看,就是为了盈利,也就意味着企业应该有利可图。如果发现亏损,企业应该采用有效的方式来止亏。从增值税征收方式来看,由于其按月计算,其差异的修正速度会很快,所以注销处置完资产还有期末留抵并不是常态。
小王:但现实中确实出现了留抵税款。
老师: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科目进行分析,比如是否有应付账款无法支付,是否有期末存货长期不变现等。从实践来看,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存在收入不入账和虚开发票的问题,有经验的税务人员肯定会沿着这条线索去分析,比如核实企业在注销时资产处置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应付账款做收入,是否有存续企业等情形。
小王:感觉企业注销时,如果出现增值税留抵税款,相当于给自己挖坑,自己把问题暴露给了税务机关。
老师:确实是这样,有经验的税务检查人员还会用“期末存货×适用税率”来比较增值税期末留抵税款,如果出现期末留抵数额较大的情况,就会被视为异常情况。
小王:现在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后,这种情况很普遍啊。
老师:2009年以后,上述比较方法中还需要剔除购进的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的部分,这个数据在申报表中很好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