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实调整法
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该种材料的取定价格
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Ji÷ΣXi(i=1到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
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规格多、渠道广、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计算:
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算工作。而且测算工作费时费力,大多数造价管理部门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开展此项工作。实际中,常常会因工程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采取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大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结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