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账面价值之和为2105万元,2007年计提折旧913.5万元,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115.32万元,所以2×0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账面价值之和为1076.18万元(2105-913.5-115.32)。2×0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02.5万元(2×06年12月31日计税基础200~税前扣除的折就额2005÷2)。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两项资产的账面价值1076.18万元大于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1002.5万元,之间的差异73.68万元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8.42万元(73.68×25%),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25万元,当期应转回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58万元。2×07年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会计通过折旧计入损益金额为913.5万元,税法规定可扣除1002.5万元,应调减89万元,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损益115.32万元,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应调增115.32万元,所以2×07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26.32万元(5000-89+115.32),应交企业所得税为1256.58万元(5026.32×25%)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12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65800
3 2×08年12月31日会计处理
(1)支付租金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2)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 9135000
贷:累计折旧 9135000
(3)分摊融资费用的会计处理
应分摊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已分摊融资费用=178-115.32=62.68(万元)
借:财务费用 6268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626800
(4)2×08年12月31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累计计提折1H1827万元,入账价值1927万元,账面价值100万元为甲公司对该生产设备的担保余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全部摊销完毕。因此固定资产与未确认融资费用账面价值之和为i00万元。2×0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零(2×06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2005万元-累计已税前扣除的金额2005万元),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两项资产的账面价值100万元大于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0,之间的差异100万元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100×25%),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18.42万元,当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6.58万元。2×08年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会计通过折旧计人损益金额为913.5万元,税法规定可扣除1002.5万元,应调减89万元;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损益62.68万元,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应调增62.68历元,所以,2×0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973.68万元(5000-89+62.68),应交企业所得税为1243.42万元(4973.68×25%)。
借:所得税费用 125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58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434200
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生产设备归还给乙租赁公司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零,固定资产与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账面价值之和也为零。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零,之间的差异为零,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25万元,所以还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000
贷:所得税费用 2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