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2100-1922=178(万元)
第四步,将初始直接费用计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 1927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780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1000000
(2)2×06年12月31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两者入账价值之和2105万元,甲公司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100万元的担保,计提折旧时应扣除100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销计入损益,所以在租赁期内,计人损益的金额为2005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各期租金加上初始直接费,为2005万元。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两项资产的账面价值2105万元大于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2005万元,之间的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100×25%)。2×0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当年的利润总额,无需调整,应交企业所得税为1250万元(5000×25%)。
借:所得税费用 127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000
2 2×07年12月31日会计处理
(1)支付租金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2)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折旧年限=(1927-100)÷2=913.5(万元)
借:制造费用 9135000
贷:累计折旧 9135000
(3)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会计处理
应分摊融资费用=当期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分摊率=1922×6%=115.32(万元)
借:财务费用 11532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15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