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顺应金融危机下的各国减税趋势[2]
作者: 杨志清   中国税务报 发布时间:2009-05-31 点击数:4795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和减税趋势,给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减税是供应学派的基本政策主张,其特点在于注重经济的供给方面,主张通过减税,特别是降低边际税率,来刺激储蓄和投资,提高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减税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意义。我国应当采取更加灵活有 ...

我国应对金融危机与各国减税的税收政策选择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新一轮的世界性减税浪潮对我国吸引外资、企业的投资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我国应顺应世界减税趋势,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积极的税制调整。适时的减税可以增加国民生产总值,刺激总需求的扩大,增加就业。例如,减少个人所得税可以使个人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增加个人消费和投资;减少公司所得税可以刺激公司的投资等。

  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在保持税收与经济发展同步或略高于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对税收作结构性调整。一方面进行减税,结合我国税收结构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实施减税政策,以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进行增税,并辅之以财政支出政策,对支出进行结构性调整。

  1.增值税改革与完善。

  我国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为17%,欧洲国家的增值税税率大多在20%以下。考虑到当前减税的需要和西方国家增值税税率的平均水平,我国在2009年实现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后,法定税率没有改变。

  笔者认为,在增值税转型的同时,应当实行较为彻底的出口退税政策。按照国际惯例,在出口环节实行零税率,即“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彻底退税”,使出口退税率与征税率保持一致。

  此外,在增值税征税范围方面也可以考虑作进一步的调整与完善,适当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缩小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特别是对现行的金融保险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可停止征收营业税,而统一改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改革。

  合理确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国际上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范围通常包括成本费用、生计费用和个人特许扣除三部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简单的定额扣除制。应该看到,2000元的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不尽合理,未考虑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与之相关的教育、医疗保险等费用,同时没有考虑居民生活水平和基本生活支出的地区差异等因素。为此,应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首先,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实行综合扣除制。这样可以实现相同收入的家庭缴纳相同的个人所得税,体现按能力征税、税收公平原则。其次,改变固定的生计费用扣除制度,使之随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物价水平、通货膨胀因素和家庭生活支出等诸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以保证纳税人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再其次,应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扣除标准。国家可按全国平均生活保障水平先制定一个统一的扣除标准,然后各省区市根据各自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和消费水平对这一标准进行指数化调整。

  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分类所得税制模式不够合理,弊端很多,特别是费用扣除不够合理,纳税人应税项目越多,得到的费用扣除也越多,从而不能准确地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总体负担能力实行量能课税,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综合所得税制则能较好地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税能力,并能充分考虑到个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负担,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但综合所得税制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提出较高的要求。对我国这样一个税收征管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有一定难度。因此,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由目前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向具有较强综合性特征的分类综合所得税模式转化。

  调整税率结构。税率是税制的核心要素。税率模式的选择,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遵循低税率的基本思路,可进行以下调整: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税率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第一级不超过500元的5%税率与第二级超过500元~2000元的10%税率合并为第一级,税率定为5%,将原第三级以上税率各降低5个百分点,如最高边际税率由原45%降低到40%。这样既体现了宽税基、低税率的立法原则,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公平税负。二是将应税项目中的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归为一类,总体上坚持从轻课税,体现对劳务报酬所得的鼓励。

  3.在减税的同时针对一部分税种增税。

  我们必须认识到,强调减税并不意味着全面削减税种和缩小税基,更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随意减免,而是进行结构性减税,即结合税制改革,将一些主体税种的法定税率适度降低,适当扩大一些税种的税基,开征一些新税种,调高部分具有特定调节功能税种的税率。这种减税是在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实现的。减税不是单纯的降低税率,是与税制改革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既是一种调控政策,也是对税制的完善。因此,在减税的同时,可出台一些增税措施。如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顺应世界性减税趋势,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可提高一部分税种的实际税负,进行资源税房产税等税种的改革。

  同时,对财政支出政策进行结构性优化调整。增加一些生产性投资,适当缩减一些消耗性的财政支出。

  总之,结构性减税的总效应、税制的规范与公平、财政支出政策的配合使用,不仅将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制条件,还将减缓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最终为税收的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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