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9000
贷:银行存款1029000
此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成本为102万元,交易费用0.9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税收规定,交易费用计入投资的税收成本,不得在当期扣除,交易费用0.9万元应作纳税调增处理。投资计税成本为102.9万元。
5.2008年11月25日
借:银行存款2292000(23×100000-8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73100(970000×10÷26)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919200(4990000×10÷26)投资收益745900
同时,将所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3731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73100
会计上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转让收益74.59万元,税收上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转让收益为23×10-(398.5+102.9)×10÷26-0.8=230-501.4×10÷26-0.8=36.36(万元),两者差额38.23万元(74.59-36.36)应作纳税调减。剩余16万股的计税成本为308.55万元。
6.2008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686100〔26×16-(397-97+102+37.31-191.92〕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86100
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8.61万元不确认所得,税法不予认可,年终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68.61万元。由于交易费用已计入会计损益,税法计入投资成本,因此,应纳税调增3.2万元(1.5+0.9+0.8)
2008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30万元,计税成本为308.55万元,两者差额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环节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