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无论从财务会计的理论还是实务来看,可选择的会计确认基础一般只有两个,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一、财务会计确认基础之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以收益和费用是否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收益和费用。凡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反之,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的取得和责任的承担作为确认收益和费用的基本标准,即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或承担费用的责任就可确认收益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权责发生制应能够有效地用于判别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经济业务,即经济业务要进入会计系统进行核算,必须首先经过权责发生制这一筛选过程;二是权责发生制在交易和事项进入会计信息系统时能够按照对经济资源和经济义务的影响程度明确其应记入何种要素;三是权责发生制适用于对全部会计要素的确认,而不应仅局限于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
权责发生制能够很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能全面揭示企业主体资产、负债及其变动情况的信息,在当前也是绝对主流的会计确认基础。但是,近年来世界经济正逐步从工业经济时代迈向知识经济时代,世界经济局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大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大量高新技术的应用,以及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等。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会计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之,权责发生制的缺陷日益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权责发生制最终确定的是净利润而不是现金流量,与现金流量严重脱节。
第二,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收入与费用相配比,以便正确计算企业的利润,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分期确认、计算和分配收入及费用。
第三,权责发生制反映的是交易观,即在会计系统中只处理与反映那些对企业的经济利益确实产生了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而无法反映非交易事项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四,权责发生制会计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以会计分期假设为前提。然而目前历史成本备受批判,会计分期假设在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也受到强烈的冲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第五,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立足于过去的交易事项,而对风险的提示不够,对反映未来趋势的信息不予处理,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金融业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经济变化速度的加快等要求会计有很强的反映能力,以多种形式提供灵活多样的适时信息;大量新兴金融工具的使用,加大了市场风险,要求会计提供更多的有关现金流量及未来发展趋势的信息资料。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改进权责发生制原则,使之更好地应用于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