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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疑点数据 锁定伪造凭证
作者: 萧文 韩冰 胡清水 中国税务报 发布时间:2009-05-29 点击数:292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河南省洛阳市国税局稽查局通过应用增值税征管数据处理辅助工具软件,认真对疑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了964条疑点数据。通过核查,现已查实部分企业非法抵扣增值税1800万元,涉案发票181份,查补税款1050万元。   发现伪造凭证   2008年5月,该局稽查人员在对洛阳市一家工贸有限 ...

  河南洛阳市国税局稽查局通过应用增值税征管数据处理辅助工具软件,认真对疑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了964条疑点数据。通过核查,现已查实部分企业非法抵扣增值税1800万元,涉案发票181份,查补税款1050万元。

  发现伪造凭证

  2008年5月,该局稽查人员在对洛阳市一家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了两份疑点海关凭证。一份为2006年7月21日取得的由吴淞(宝山)海关签发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增值税13897.14元,未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另一份为2006年7月21日取得的吴淞(宝山)海关签发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开具货物金额81747.86元,已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扣除。

  稽查人员立即通过增值税征管数据处理辅助工具进行比对,分别提示为“缺联”、“金额不符”和“开票日期不符”。发现问题后,稽查人员及时向吴淞(宝山)海关发函核查,结果显示,此两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均不属于吴淞(宝山)海关签发,属于伪造。

  与此同时,另一组稽查人员在对洛阳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检查时也发现了类似问题,且取得凭证的时间惊人的一致。经查,该公司2006年7月21日取得由上海海关南汇办事处签发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一份,抵扣增值税12161.54元,未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同日,又取得由上海海关南汇办事处签发的开具货物金额为71538.46元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份,货物金额71538.46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扣除。

  稽查人员立即通过增值税征管数据处理辅助工具进行比对,与前面一样,分别提示为“缺联”、“金额不符”和“开票日期不符”。发现问题后,稽查人员及时向上海海关南汇办事处发函核查,结果此两份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也均不属于上海海关南汇办事处签发,属于伪造。

  弄清来龙去脉

  为了澄清事实的真相,稽查人员决定依据增值税征管数据处理辅助工具,通过海关系统,弄清来龙去脉。

  稽查人员首先清分出涉及“缺联”凭证930份,“比对不符”凭证34份。在对数据清分后,及时与市局、省局及洛阳海关联系,了解涉及海关完税证的一整套程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通过了解,所谓的“缺联”是指,对应第一联,缺第四联或第五联;“比对不符”是指,对应第一联,与第四联或第五联的日期或税款不符。出现此类问题,其很可能就是伪造的虚假海关凭证。

  弄清程序后,该局决定采取3个步骤开展下步工作。一是在每个问题类型中抽取5份~10份海关完税证到洛阳海关核实;二是根据票面信息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向出具海关完税证海关的当地税务机关发函进行异地比对协查;三是对所有的疑点数据复印取证,拟进行下一步协查。

  在前期核实的基础上,该局决定派人到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上海海关进行调查取证,第一期共选出疑问票据99份,涉及海关代征增值税990万元。通过对问题较为集中的上海浦东、南汇等海关的调查,共核实虚假海关专用缴款书51份,涉及税款4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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