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说,影响纳税人的遵从,不外乎三个基本手段:宣传辅导、分析评估和检查处罚。针对大企业的特点和不遵从原因,如果税务机关能够充分利用大企业的遵从愿望和内控要求,将管理重心适当前移,注重宣传辅导,提高税法透明度,注重通过评估,引导企业积极进行自我纠正,则可在大大节约资源投入的同时,实现大企业遵从度的提升。他强调,对大企业一定要注重评估与检查的有机联系,通过测评企业涉税内控机制,分析企业不遵从风险的几率和分布,并利用审计技术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检查,既可提高工作效率,也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在具体的操作环节上,大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机关可以在较高层级处理大企业的涉税诉求。大企业通常以集团或总分架构运行,企业成员间存在相同的税法适用问题,把各类诉求集中在较高层级(如税务总局)处理,既可以及时解决税法透明度问题,也可以进而保证各地、各层级执行上的一致性,为企业的经营和行政管理提供便利,减少不同层级的不遵从风险。为此,税务总局正在探索建立大企业涉税诉求联席会议制度和跨层级工作协调组制度。同时,大企业管理信息平台也在建立之中,其目的就是通过跨层级虚拟办公室实现扁平管理,共享涉税信息,传递企业诉求,统一政策执行,部署工作任务。
内部控制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机制,引导企业把税务风险作为企业内控的重要目标,将之与企业、社会、执法等多方面对风险控制的要求结合在一起,能有效提高税收遵从度,实现服务于管理的统一。为此,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向定点联系的45家大企业下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讨论稿)》,同时也公布于税务总局网站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此讨论稿参考了各国近年一般风险控制规范和税务风险管理的经验,并吸收了四大国际会计公司的合理建议。大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说,讨论稿发出后各方面的反馈十分积极,大都认为是一个有意义的开创性探索。
近年来,各国执法机构和社会中介对评价企业内控机制已形成成熟技术和经验,可以参照形成我国涉税内控的有效测评体系,从而确定企业涉税风险存在的程度和分布,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下一步措施创造条件。大企业司有关负责人指出,评价企业的遵从意愿和税务风险内控的有效性,实际上也是对企业的一种深层次服务。测评所揭示的问题可以提示企业作制度性调整与完善,从源头控制涉税问题的产生,提升企业的遵从能力和水平。
该负责人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形成更科学、高效的税收检查能力。在对企业涉税风险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的税务检查,须制定详细周密的检查计划,应从总部核心系统入手,合理地分解、展开这个计划。要掌握应对企业电子核算系统的工具,充分利用企业集中核算系统的数据库。他说,科学高效的检查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是促进企业自觉遵从的不可替代的威慑力。
为了探索对大企业的服务和管理模式,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首批确定了45户企业集团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据了解,所选企业具有企业规模和税收贡献较大,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有较大影响力,企业集团管理和决策相对集中,同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或跨省市、跨国经营,或具有行业代表性和企业类型代表性等主要特点。
大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保持原有的管理体制不变、保持国地税分设不变、保持基层税务机关的办税层级不变的基础上,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正在探索提供增值服务与统筹管理,力争形成统一的上下左右协调机制,逐步形成扩层级服务与管理的统一窗口,与大企业共同控制税务风险,实现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