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审计署宣布修改《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以下简称“八不准”),增加了“不准介绍业务,泄露或利用被审计单位商业机密谋利”等条文。
新八不准,实际上也是审计署对如下疑问的正视:审计署审计别人,但谁来审计审计署,这是一个无以穷尽的命题。
本报记者从审计署获悉,“八不准”修改准备工作始于今年3月份。从各个特派办抽调了几名纪检组长组成了调研组,走访各个特派办,听取基层审计人员对“八不准”纪律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反映,并于今年9月份前后形成修改意见,上报国务院。
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清华大学会计研究所教授郝振平向记者表示,“审计单位无人审计”的问题短期内仍无法解决,因此,审计署必须通过加强自身制度和队伍建设来“自我免疫”,但是审计业界还是希望有关法规能尽快完善,审计部门的工作也有部门来监督和评价。
一位调研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次“八不准”纪律修改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几条更符合现实要求的约束条款,如禁止利用审计职权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内部信息谋取私利等廉政纪律规定;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这更符合现实经济社会的要求。审计人员向被审计单位推销业务、拉广告,或者利用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进行炒股等私人谋利行为,是当前最难约束的,也是带来利益最大的,应该防微杜渐。”上述调研组人士说,很多特派办审计人员都反映,一些介绍业务、拉广告的行为来自有关部门的压力,带着这些“包袱”去做审计业务,难以达到独立。
2008年3月份,新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上任后,就开始在审计署系统力推“免疫工程”,并做了一系列具体动作和部署。如在具体审计工作中更强调发现经济、法治等领域的问题苗头,并及时将这些问题反映给有关部门和国务院,提前下手解决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
10月底11月初,刘家义在广州调研期间,就召开了审计署上海、南京、广州和深圳四个特派员办事处负责人座谈会,要求这四个特派办首先结合国家扩大内需的刺激经济计划,在审计业务中对中央和地方的刺激经济行为给予关注,及时发现和评价刺激经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对此,本报记者获悉,审计署在组织系统上进行保障,对特派办实行了新的纪检组长制度。要求每个特派办都设纪检组长,而且纪检组长要对中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长负责,定期汇报工作,积极与特派办审计人员交流谈话,承担特派办“免疫员”的作用。
今年以来,审计系统自身也并不平静。前不久“审计署长沙办违规建豪华别墅事件”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刘家义在通报有关事件调查结果时表示,“长沙办的这件事给审计形象和审计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教训极其深刻”。
为此,这次“八不准”修改后,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将对审计署有关单位(包括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审计署派驻有关单位的纪检组长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