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豫财办会[2008]41号《关于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日程、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时 间(2009年) |
考试科目 |
3月28日(周六)9:00—11:00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3月28日(周六)14:30—16:30 | 会计基础 |
《初级会计电算化》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一门科目,由于其科目的特点,考生可在一年内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考试点参加考试,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
二、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生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受理时间及要求:
2008年10月13日——10月31日,每日上午8:1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日正常办公),由考生本人带齐相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近期1寸彩色或黑白免冠照片2张)办理报名事宜,逾期不予办理。
四、考务收费标准及考试用书订购办法:
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于大纲变化,将采用新版考试用书,考生在报名的同时订购考试用书。
五、省直考区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纬四路13号河南省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30米老财政厅院内)。
联系电话:65935807 65954295
考生可在网上下载《》
河南省财政厅
2008年10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