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9-09 点击数:126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发文(京财会[2008]1941号)《关于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对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
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发文(京财会[2008]1941号)《关于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对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09年3月21日  9:00?11:00

  会计基础:2009年3月21日 13:3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2009年3月28日、3月29日(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部分考区该科目的报考人员较多,考试时间将顺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二、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地点附后)。

  3、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4、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文件,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5、报考人员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非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各报名点、培训学校不得强制报考人员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相关用书。

  6、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市财政局不再安排补报名。

  7、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3月2日至13日登录北京会计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打印说明。

  四、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规定》(京价收字[2000]442号),每科收取考务费2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45元)。

  五、考点安排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

  六、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凡在两年内参加三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成绩查询方法及申请领证时间安排参见准考证相关内容。

北京市财政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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