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新企税法实施之势 全面提高反避税质量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3-31 点击数:109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本报讯 “2008年全国国际税收部门将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为契机,在学习研究新税法中增加的反避税条款的基础上,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修订有关反避税的规章、制度。同时,还将加强反避税人才 ...
     本报讯 “2008年全国国际税收部门将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为契机,在学习研究新税法中增加的反避税条款的基础上,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修订有关反避税的规章、制度。同时,还将加强反避税人才的培养和配备,对各种形式避税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反避税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王小平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小平说,近几年来,为全面提升反避税工作水平,全国国际税收部门已确立了从关联交易申报管理、信息基础建设到立案审查、结案监控、后续跟踪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各地结合外资经济发展水平及外资企业数量、规模等实际情况,已分别确定了各地区的反避税工作重点:东部沿海地区重点抓大案,突破无形资产等转让定价的难点问题;中部地区着重规范调查分析,提高调查水平,加大补税力度;西部地区从加强基础管理入手,每年筛选出一定数量的企业,做重点调查;对于那些避税嫌疑大、在全国设立多家子公司的跨国企业,则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相关省市进行联合调查,在全国统一部署反避税工作,形成打击避税行为的合力。

    全国国际税收部门近几年着重加大了调查补税力度,使转让定价调查补税质量不断提高。2007年全国转让定价调查补税入库近10亿元,比2006年补税增加近3亿元,增长47%.全国调整补税超过千万元的案件29个,共补税7.6亿元,占全年补税总额的76%,其中的一个案件补税超过了1亿元,是我国目前补税最多的反避税调查个案。

    在加大对个案调查补税力度的同时,全国国际税收部门还采取了“以点带面”的行业调查模式,即首先在某一行业集中突破一两家大企业,然后利用可比性分析的成果启动全国行业联查,以此带动整个行业调查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王小平表示,转让定价调查补税力度的加大,推动了预约定价谈签工作的开展。一些跨国公司为了免于税务机关调查,使未来企业经营具有确定性,主动提出与税务机关就未来年度关联交易定价进行谈判。近两年来,全国国际税收部门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以及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的规定,稳步推进预约定价谈签工作。截至目前,中日、中美、中韩之间均成功签署了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在反避税工作中,为了缓解反避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国际税收部门在反避税信息建设方面,采取了多渠道收集信息、加强已有信息整合利用的方式,来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其一,加强了与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并向国家统计局购买了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库。其二,2004年,在借鉴他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购买了包含全球35000家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比利时BVD数据库(英国、日本、韩国、法国等40多个国家都已将该数据库数据用于转让定价调查)。2007年又购买了美国标准普尔包含65000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数据库,为转让定价调查提供依据(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30多个国家已将该数据库用于转让定价调查)。其三,与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建立了情报交换机制,通过互换情报来进一步查处国际偷漏税和避税行为。2007年我国共向12个协定缔约国提出情报请求27份,全年共核查22个国家提出的专项情报15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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