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中心函[2008]2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有关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9:00-5月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9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5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指郊?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解放军体育进修学院(军体院)羽毛球馆(由广州火车东站西行至中泰国际广场,入军体院东门转右)。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在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点。
四、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事宜另文通知。
五、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的比例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汇款单上“用途”栏切记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报名工作严格按附件4所列计划执行。各市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报考人数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8月30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和考场数据;考后2天内即11月3日前将试卷、答题卡、数据库及考试情况报告送省资格考试中心信息部。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模大,参考人数多,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市必须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对考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和教育,加大监管力度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以确保考试的客观公正性和严肃性。
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考前一周各市将值班人员及其电话上报省资格考试中心。
附件1、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 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