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注会考试第一批全科合格证3月3日发放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3-05 点击数:332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从2008年3月3日起,我省考办开始发放2007年考试中通过的第一批合格人员证书,本次共计125人(发放名单附后)。请可以领取全科合格人员尽快前来领取,并注意以下事项: “马加爵”这个名字被演化成“ ...

      从2008年3月3日起,我省考办开始发放2007年考试中通过的第一批合格人员证书,本次共计125人(发放名单附后)。请可以领取全科合格人员尽快前来领取,并注意以下事项:


 
 
 “马加爵”这个名字被演化成“女版、美版”之后,又加上一个惨痛的定语“雷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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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凭个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亲自领取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领证地址为南屏街4号信托大厦A座26楼,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培部。


2考生需要核对全科合格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你本人一致。


3、全科合格证书只是考生全部通过考试的证明,没有其他法律效力。


4、根据1994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第十条规定: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另根据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


5、已领取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若考生不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可申请成为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若考生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请事务所提请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成为执业会员。以上业务的办理,请具体咨询省注协注册部(本大厦2502房间),电话:0871-3138617.


6、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后续教育有关规定,凡执业会员每年必须参加当地注协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后续教育培训,否则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年检,未经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当年度不得公告、执业。


第一批发放全科合格证人员名单如下(身份证号、全科合格证号等信息省略,不予以公布)


1 梁红梅


2 仝慧芳


3 张斌燕 

Total:312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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