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言人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答问[2]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25 点击数:2225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答记者问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

    问:目前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体存量状况如何?

    答:资产清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月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8.01万亿元,其中净资产总额为5.31万亿元,占国有净资产总额的35.14%。从单位类别(按照所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划分,下同)看,行政单位占25.63%,事业单位占74.37%;从级次看,中央级占15.24%,省级占26.26%,地市级占21.76%,县级占27.70%,乡级占9.04%;从资产构成看,流动资产占37.75%,固定资产(净值,下同)占52.19%,对外投资占2.14%,无形资产占1.09%,其他资产占6.83%。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18万亿元,从单位类别看,行政单位占28.07%,事业单位占71.93%;从级次看,中央级占15.18%,省级占26.19%,地市级占21.20%,县级占30.18%,乡级占7.25%;在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所占比例最大,为66.45%,其次为交通运输设备,占8.22%。

    问:今后,财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提高政府为民理财能力,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为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财政部门作为各级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今后要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相关法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当前要继续认真做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是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机制,实行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的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参考依据,对资产实行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财政部拟从2009年度开始,将新增资产配置纳入当年部门预算,进行专项审核。

    三是加大资产监管力度,确保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监管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等规定,做好资产监管工作。

    四是加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财政部将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资产管理平台,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清查、统计、产权登记、产权纠纷等各项管理内容,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网络化。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和资产预警信息系统,控制资产运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统筹考虑信息系统与“金财工程”其他子系统及部门、单位其他系统之间的有效对接,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畅通。在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的基础上,将尽快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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