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撬开省桂花林场管理局现金保险箱,财务室没有安防措施,隔壁就是派出所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 孙辰)26日凌晨,湖北省桂花林场管理局办公室大楼财会室内,一个保险箱被人撬开,30余万元现金被盗走。昨日,咸宁市、崇阳县警方组织专班,展开强力侦查,现仍无实质性进展。
30余万元一夜之间不翼而飞
湖北省桂花林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龙清华称,25日下午,该局计财科相关工作人员将一笔30余万元钱的现金全部放在计财科里的保险箱里。下班后,该科室工作人员将防盗门锁住后就离开了单位,没有人在室内值班。
龙清华主任表示,被盗当晚,他回县城家里去了。但是,办公楼二楼、三楼还住有10多名职工。
“我们早晨上班,发现财务室的防盗门是开着的。开始还以为有人上班了,跑过去一看,财务室的地上一片狼藉。”该林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
失窃现金涉及工人工资
林场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段时间,林场将林场所有山头的杉树对外招标拍卖,面积1000余亩,预计总金额约340万元。25日下午,是竞标人集中交纳定金时间,参加竞标的有6个标组(每组5至6人),共交纳约30万元现金。“定金的数额是竞标价格的10%,多数人都交了。”
“林场经济困难,原指望搞完这次拍卖后,除了明年栽新树苗的开销,还能解决全场职工一年的工资。”采访时,林场内多名工作人员向记者提及。
盗贼仅撬开现金保险箱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出事的林场办公楼为一栋3层的楼房,财务室在该局办公大楼一楼的最右边,前面有钢制防盗门,后面窗户上安装有钢制防盗网。
在财务室的后窗户处,记者看到,防盗网上三根拇指粗的钢筋被撬断,形成一个长40厘米、宽20多厘米的大洞。窗外地上遗留有两根断为两截的钢锯条,一旁的带有铁枪头的铁栅栏,3根钢筋弯曲变形,显示有人为扳过的迹象。玻璃窗户是从内部栓着的,透过玻璃,可以清晰看到竖放在墙壁的两个保险柜。其中一个箱门开着,箱门扭曲变形;另一个保险箱箱门紧闭。
众多职工称,“盗贼下手很准,只撬开那个装有现金的保险箱。”
派出所就在财务室旁边
“派出所就在财务室旁边,没想到还有人敢来这里作案。”盗窃案让很多人始料不及。
在一些林场职工看来,此案应为知情人作案,因为从现场来看,窃贼对现场很熟悉,还掌握了财务室人员的活动。
据桂花林场职工介绍,警方非常重视这个案子,该县公安局共有四名民警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其中三人被派来侦破此案,目前还没掌握明确的嫌疑对象。
计财科没有安防设施
龙主任称,25日下午,计财科工作人员收完参与竞拍人以现金形式交付的保证金后,发现附近银行网点已关门,遂将现金放在计财科保险柜内过夜。没有安排人在房内看管。
龙还表示,计财科没有安装报警器、监控摄像头之类的安防设施。今年,该局领导曾表示要完善安防措施。“局领导准备将计财科搬到二楼去,不料出事了”。
昨日下午,湖北省桂花林场管理局局长揭克昌表示,将巨款放在计财科内过夜,是明显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因为案子尚在侦查中,具体案情他不便透露。他表示,该林场原定于明年元月份进行的拍卖活动仍将如期进行。
该林场众多职工称,会计黄某是计财科老员工,该局曾规定,收取的款项如不能及时存入银行的,不能放在计财科过夜,黄某一般将钱带回家中保管。而黄某表示,如此巨大的一笔现金,让她拿回家保管,她也不敢承担如此大的风险。
律师说法
财务人员应担责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分析认为,将巨额现金放置办公室保险箱,既没安排保安,又没采取相应的安防报警措施,“违反了相关财务制度”。作为财务人员是有过错的,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当事财务人员与单位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