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谨慎原则的内容
《审计法》、《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以及《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等规定中对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职业要求、审计回避、审计作业要求和保守商业秘密等作了具体规定,这些都是审计谨慎原则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在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坚持谨慎原则:一是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在预防、揭露和抵御三个方面的作用,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审计发展规律为重点,坚持谨慎原则,牢固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强化风险意识。二是要本着重要性和谨慎性的原则,审前准备工作要科学、合理,全面考虑,不能带有随意性,并制定科学的、操作性较强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三是在审计取证中坚持谨慎原则。审计人员要按照审计质量控制100条的要求,认真、谨慎依法取证,以科学的方法认真分析证据、鉴别证据。增强职业谨慎性和敏感性,不随意放弃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并注意依据问题的性质和特点,收集审计证据,确保审计证据要具有客观、相关、充分和合法的特性。四是撰写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以及作出审计处理必须坚持谨慎原则。作为审计产品的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一定要按照审计署6号令中关于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的规范进行操作。同时审计处理一定要依法行事,要充分听取、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正确的要予以采纳,做到既要勇于坚持原则,也要勇于修正错误。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问题产生的主客观背景,坚持谨慎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反映的每一个问题细节都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在审计工作中,只有坚持谨慎原则,努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防范审计风险,才能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同时还要避免由于考虑谨慎原则,造成审计工作中胆小怕事、畏缩不前,害怕工作中出现差错和风险,而不能大胆依法开展工作、深入揭露问题,影响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发挥等问题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