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是商品交易的一种重要竞争方式。招投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有组织的、规范化的、择优成交的交易方式。
它是指招标人在依法进行某项适于竞争的活动时,事先公布招标条件,邀请投标人投标并采用公开的规范程序、公平的竞争手段、公正地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以实现综合投资效益最大化。招投标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招投标起源于19世纪初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至今已有约200年的历史。
(一)审计市场已经具备了实行招投标的基本要件
首先,审计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即使用价值和价值。审计能够为所有人、投资人、债权人等相关利益群体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也能为管理者提供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有用信息,所以具有使用价值。审计是一种智力服务,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各种审计方法的运用以及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等都需要消耗大量的人、财、物资源,因而审计成果也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也具有价值。其次,审计市场的主体是独立的。审计市场的主体是指审计的委托人和审计的实施人。审计委托人是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这一点显而易见,因为委托人如果是完全依附于其它组织,就根本不需要审计。独立性更是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首要前提,失去了独立性,审计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再次,市场是审计赖以生存的土壤,而审计作为一种具有超然独立性的中介服务也走向了市场。会计师事务所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公司制市场主体,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市场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的支配和调节。
由于现代企业股权往往非常分散且投资人远离企业经营,这一权力往往只能委托经理人来代为行使。于是,便形成由经理人拥有对独立审计选择权的制度陷阱。这一制度陷阱在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企业,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否决权来加以克服,从而保证独立审计的独立性。而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能在实质上发挥作用的企业,所有者或投资人的意志有可能被淡化从而使他们的利益受到伤害,独立审计的独立性显然无从保证。为了尽量减少‘内部人’在会计师事务所选择上的不正当干预,同时也为了减少审计费用,提高审计质量,对审计业务进行招投标之举应运而生。
从实践情况看,审计市场引入招投标制度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了较长时间的发展。比如,澳大利亚的会计组织允许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招标,但在职业道德规范中作出了一些限制。如事务所不得以损害执业质量为代价缓解投标带来的价格竞争压力;事务所在确定收费时不得损害独立性;审计收费应当与所提供服务的价值相称,合理反映按照审计准则完成审计工作所需的时间和员工资质;对某一期间的审计成本不得通过以后各期的审计收入或提供其他服务的收入得到补偿。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业务在英国也比较普遍。与澳大利亚一样,职业组织只对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严格监管。尽管有不少学者担心投标可能导致“蚀本揽客”行为的发生,即事务所在首次承接业务时,为了获取客户而将收费定在显著低于审计成本的水平上,但是政府未对投标做出限制。安然事件后,英国政府对审计制度进行了重新审视,但也未对投标提出任何改革建议。
(二)审计市场招投标制度的优点和缺点
审计市场招投标制度的建立在审计市场中引入了一种新的竞争机制,正如硬币有正反面一样,审计市场招投标制度也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缺点。
1.审计招标制的优势明显。首先,招标能够降低审计费用。审计委托人无法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的合理性,通过招标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大量研究表明,审计委托人通过招标确实能够降低审计费用。其次,招标有可能提高执业质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想要更好地生存,自身就必须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企业要想做到这一点,就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仅是为了得到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更希望事务所能发现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促进以后的工作改进。事务所为了中标和打造品牌,往往会在审计项目中配备优良的审计资源,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工作。
2.审计市场招投标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业务往往导致会计市场的恶性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损害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独立性。这是因为审计服务与其他商品和服务不同,其最终产品通常是标准格式的审计报告,审计委托人无法判断审计质量。其次,如果企业并没有意识到高质量的审计对企业发展的现实意义,只是认为审计是法律强加的一项负担,就会力争花费最少的成本。而事务所也就会为了中标而疯狂压价,甚至低于审计成本,忽略审计质量,导致投标沦为缺乏质量保障的低价竞争,不利于维护整个行业的形象和社会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