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公司以固定汇率的远期汇率$1=¥8.295买人50000美元,并清偿应付的50000美元货款。同样按照套期保值准则第26条的规定,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合同约定款414750
美元投资413400
贷:远期美元合同投资413400
现金414750
借:应付账款413400
贷:美元投资413400
根据上述分录可进行购货总成本的计算如下:
购货总成本=进货成本+美元远期外汇合同贴水一远期外汇合同的净汇兑损益=¥413400+¥1650-¥300
=¥414750
上例中,A公司通过远期外汇合同能够事先确知它从B公司处购得货物的总成本应该为414750元人民币,从而就使A公司规避了汇率上升可能带来的损失。此类主要针对汇率变动的风险,都属于公允价值套期,故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有关规定,可进行上述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