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
为说明所得税费用表上计算法的应用,本文以固定资产折旧的所得税费用计算事举例如下。
[例]A企业有一设备,原值40万元(假设净残值为0),按税法规定使用5年,采用直线法折旧。该企业按2年提完折旧(直线法)。假设该企业五年的会计利润均为200万元(假设该企业无永久性差异),税率第一年及以前是33%,第二年开始变为25%,其所得税费用计算表如表1所示。假设第一年期初所得税资产账户无余额,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由该设备折旧引起。
第一年所得税税率33%,会计分录(以下分录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69.9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12×33%) 69.96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33%-0) 3.96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3.96
递延所得税资产比上年增加3.96万元,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3.96万元,结转所得税费用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69.96-3.96) 66
贷:所得税费用 66
该企业第一年净利润为134万元(200-66)。
第二年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5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12×25%) 53
按新税率25%用原公式计算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3万元[(12-24)×25%],需调整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影响数-0.96万元[12×(25%-33%)],并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由于该影响数是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因此:
递延所得税费用=(12-24)×25%-12×(25%-33%)=-2.04(万元)
其实,递延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可以直接用表1中(11)的计算方法,不需要再算调整数等,即:
递延所得税费用=-[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5%)-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33%)]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4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04
结转所得税费用时:
借:本年利润(53-2.04) 50.96
贷:所得税费用 50.96
该企业第一年净利润为149.04万元。 第三年及以后的处理可以按以下处理方式: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192x25%)48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8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4×25%-16×25%) 2
递延所得税资产比上年减少2万元,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2万元,结转所得税费用时,
借:所得税费用 50
贷:本年利润 50
该企业第三年及以后两年净利润为150万元。
通过本例可以看出,应用“所得税费用表上计算法”,简化了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也便于会计人员的理解,从而有助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