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性内部会计事项的抵销
交易性内部会计事项指合并期发生于集团内各成员企业之间的内部购销、内部租赁和内部劳务等活动,涉及的销货企业与购货企业都是集团内成员企业。会计报表合并时,要通过编制抵销分录抵销内部交易重复计算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并抵销有关资产价值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与完全合并法不同,比例合并法下关于内部交易事项的抵销,仍要将合营企业内部交易事项进行拆分,即将合营者向合营企业的销售视为对两个企业的销售,一是集团内部单位,二是将属于其他合营者的部分视为集团外部单位。
[例3]承例1,设甲公司当期销售一批产品给丙公司,售价2000万元,成本1600万元。丙公司该批产品当期实现对外销售。假设合营者向合营企业销售的资产合营企业已经销售给集团外的第三方,此时内部交易的利润已经实现,抵销金额是合营者向合营企业销售的全部价款的投资比例数。对于属于其他合营者部分无论丙企业是否实现对外销售,对于甲公司而言,内部交易完成当日利润即已实现。
在比例合并法下甲公司应编制如下抵销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70%) 140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4000000
而在完全合并法下编制的抵销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0
若合营企业丙公司上述内部交易并未实现对外销售,则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只能确认归属于其他合营者权益的那部分收益,而属于合营者权益的那部分内部收益不予确认,应予以抵销。
在比例合并法下甲公司应编制如下抵销分录:
(1)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70%) 140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4000000
(2)借:主营业务成本(400万元×70%) 2800000
贷:存货 2800000
而在完全合并法下编制的抵销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6000000
存货 4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