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筹资问题探讨
作者: 张月玲  孙晓蔚  王 静 编辑:admin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08-01-13 点击数:275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处在政府包办、单一拨款向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过渡阶段。我国高校的主要收入来源有国家资金、社会资金和学校资金。笔者以下分别从这三个方面对高校的主要筹资渠 ...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处在政府包办、单一拨款向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过渡阶段。我国高校的主要收入来源有国家资金、社会资金和学校资金。笔者以下分别从这三个方面对高校的主要筹资渠道及方式进行探讨。
  (一)国家资金。国家资金即财政拨款,指由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下拨到高校的资金,包括对计划内学生按人头下拨的预算内资金,对科研项目下拨的科研经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等。财政拨款是高校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但其具有一定的的局限性:
  首先,我国的教育投入与教育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一般来说,当一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5%时,教育投入应有大幅度增长。由于政府在教育上的投资未能与经济发展速度同步增长,故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能满足高校发展的需要。
  其次,教育投入持续增长的能力有限。其原因有二:一是因为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而减慢;二是因为社会保障支出、收购农产品、西部开发、国防等方面支出需要财政支出的压力加大,这样必然挤压教育支出。
  基于此,高校应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其一,各高校应积极与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他们对高 等教育的支持,维护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中国家财政性拨款的主导地位。其二,各高校应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培养对社会有用的高等人才为方向,加强增收节支措施,在经费的目标管理上下功夫。
  (二)社会资金。社会资金是指来源于除学校和政府之外的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可有效地弥补高校办学经费的不足。该项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收取的学费、银行贷款、创办独立学院等。
  1、收取的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实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是我国借鉴西方国家筹措教育经费和部分补偿教育成本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学费收入占高校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收费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高校收费存在着四大误区:思想认识不足;学籍管理与收费管理脱节;学生拖欠学费日益严重;学生收费管理制度执行乏力。由于学费收缴不上来,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发展。高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应该收取学费,但不能把学费看成是教育服务这种商品的价格。因此,各高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提高学生主动交费意识。定期向学生讲解收取学费的必要性,让学生真正意识到缴纳学费是其义务。
  第三,制定按时交费的管理措施。及时制定学费收缴与学籍注册管理办法,减少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数量。
  第四,从组织上健全收费工作机制。如成立收费管理领导小组、收费管理科,解决收费工作的协调、管理问题;购置收费软件、添置笔记本电脑,改进收费工作的手段;采用银行代扣学费的方法,提高收费工作的效率。
  第五,将生源地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相结合,资助贫困学生交纳学费。
  2、银行贷款。高校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超常发展,就要解决发展与经费供给的矛盾。目前,高校通过银行贷款筹集资金已在上海、北京等地率先展开。如中国银行和清华大学签订了10亿元授信额度贷款;北京大学获得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两笔30亿元的信贷额度。这一筹资方式是拓宽教育筹资渠道,进一步加快高校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给高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贷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校发展的资金不足问题,但是由于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复杂,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对贷款的风险认识不够,还贷意识不强;贷款额度不合理,贷款规模超出经济承受能力;资金使用不合理,设备投资盲目和重复购置现象存在,造成资源浪费;缺乏勤俭办学思想。另外,部分高校不切实际的依靠贷款铺摊子、上项目,盲目追求高标准,也给贷款办学带来一定的资金隐患。
  因此,高校应有效地控制贷款资金的运用,具体而言:
  第一,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第二,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高校应从自身出发,建立校内贷款管理机构,有效地对所筹集的资金进行运用,降低贷款及资金的使用风险。
  第三,建立大额贷款备案制度。全面掌握贷款规模和风险状况,加强宏观管理与监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财务风险,实行大额贷款备案制度。
  第四,建立预警提示制度。上级主管部门应对超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达到预算警戒线的贷款及时发出预警通告。
  第五,合理确定负债规模。高校应充分考虑偿债能力和负债风险以及负债规模,负债应不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维持费用开支,不影响高校的正常发展为宜。
  近几年,我国大力推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其中联合办学就是一项重要内容。独立学院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的联合办学模式。独立学院由普通公立高校申办,社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进行全额或部分投资,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的硬件及软件设施,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成为高等教育经费筹集的新途径。
  截止2005年10月17日,全国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已有295家,占全国本科院校总数的14%。其办学模式有高校与企业合作办学;高校与事业单位合作办学;高校与社会团体甚至个人合作办学。投资主体也呈多元化趋势,投入资金不是来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拨入,而是各种社会力量的民间资本投入,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对母体高校来说,这种投入方式有力地吸收了社会资金,节约了对独立学院的办学支出。如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是2004年3月19日国家教育部正式确认的民办独立学院,由山东科技大学申办,山东临沂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山东临沂飞龙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底先后两次划转资金1亿1百万元人民币,有力地保证了泰山科技学院的顺利建成。
  独立学院是在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促进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民办教育形式。独立学院的发展已成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重要资源,并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独树一帜,有力的弥补了公立高校办学经费的不足。同时,通过对独立学院的资助还可以提高社会各类组织的名誉,增强其社会地位及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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