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规范收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探析
作者: 陈丽红 编辑:admin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07-12-23 点击数:270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一、高校收费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首先,收费类型繁多,收费标准复杂多变,多头收费并存。高校大规模扩招后,学生人数大大增加,全日制本专科生、脱产生、业余函授、夜大生,短期的各类教师培训、技能考核 ...
一、高校收费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首先,收费类型繁多,收费标准复杂多变,多头收费并存。高校大规模扩招后,学生人数大大增加,全日制本专科生、脱产生、业余函授、夜大生,短期的各类教师培训、技能考核培训、考试辅导培训等等办学形式,多不胜数。各类学生存在各种各样的收费标准,专业、住宿、年级不同,收费不同,各类短训班的收费标准也不同。由于联合办学、异地办学的存在,出现了合作方、主办教学部门、高校财务部门都收费的多头收费现象,大量代收款项被滞留占用,资金安全存在隐患。而且,学生减免学费、转专业、休学、退学、住宿调整、助学贷款、奖贷学金抵交学杂费、教材费结算、与合作办学单位或培训主管部门或二级学院的结算分成等,也给收费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使过去较简单、集中的收费变为复杂多变的经常性收费,收费时间跨度越来越长,收费工作量日益繁重。
  其次,学生欠费情况严重,收费管理体系及制度有待完善。学生欠费是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且,学生欠费的金额、比例逐年递增。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每年的学生欠费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少见。不但在校生欠费,毕业生欠费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高额的学生欠费,给高校筹措办学经费带来了巨大压力。经分析,欠费的原因主要有:贫困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收费的宣传力度不够,学生没有主动缴费意识;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缺乏沟通,信息不流畅,学费催缴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收费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执行乏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较被动,银行助学贷款的发放与学生每学年的交费存在较大的时间差距。
  第三,内部监管不力,惩罚不严。屡有部门自立名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私自收费、坐支,私设小金库,经校内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检查发现后,只是将违规行为、涉及金额通过审计报告上报,即使提出了处理意见,往往也是不了了之。再加上高校对发现的内部乱收费行为一般都能隐瞒则尽量隐瞒,只要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投诉就不作作处理,甚至采取投诉才退钱的办法。这种心态,是对下属各部门乱收费行为的默认和纵容。
二、高校规范收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针对高校收费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笔者认为,高校规范收费管理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进行收费规范化的内部控制管理,另一方面对欠费追缴进行内部控制管理。
  (一)收费规范化的内部控制管理策略。具体而言:
一是树立正确的收费管理理念。高校乱收费,不仅损害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而且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影响高等学校各项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高校领导要重视收费工作管理,坚定治理乱收费的决心,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强化内部控制。高校的一级财务管理部门要以身作则,充当表率,严格按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收费,对各种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应坚持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不以赢利为目的,并且要加大高校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全校上下树立正确的收费管理理念。
  二是规范收费管理行为和审批程序,完善收费管理体系。(1)可设立由财务、纪委、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治理乱收费小组,对学校内部各单位提供的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文件规定,审批高校内部各部门提出的收费申请,实行“校内收费许可证”。财务部门凭“校内收费许可证”领取相应票据,对收费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2)切实落实部门领导收费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收费情况必须有清楚的清楚,对各项收费应提前做好计划,并要申请“校内收费许可证”,不能收了费再申请或边申请边收费。代收款项应及时上缴上一级财务部门,不得坐支、以支抵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收费管理责任制。一经检查发现有乱收费行为,应坚决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所得款项能清退地应予以清退,无法清退则应没收上交学校并请示上级部门进行处理,已分光用光的则应从其提留的创收分配款中扣除。(3)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收费管理中的职责,建立紧密联系的管理与协调机制,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畅通信息,形成一体化的收费管理体系。
  三是制定严格完善的高校收费管理制度。即用制度规范收费程序,用制度约束收费行为。其一,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持亮证收费。通过宣传栏、公告栏、校园网等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同时应将与收费管理相关的政策文件进行公示,如退学、转专业如何清退等,便于学生、家长、社会了解相关的收费政策。在收费政策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内容合法、及时有效。其二,制定规范收费管理相关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财务部门处理有关收费账务时,应坚持“收费有据可依”,“持证收费”的原则,未能出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或未经治理乱收费小组批准的收费项目一概拒收,并应通知治理乱收费小组进行检查。收费时应坚持“全额上缴”、“收支两条线”原则,不允许各部门截留、挪用、以支抵收等变相收费行为。联合办学应坚持“谁发证、谁收费、谁开票”原则,严格按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统一上交高校财务部门,统一由高校财务部门向学生开具票据,然后再与联合办学点进行结算分配。财务部门还应定期清理暂存、代管款项。对向学生收取的如教材费、医疗保险费等应按实际成本计算,定期结算。结余款项应直接退还学生,不经所属教学部门清退,防止某些部门截留、挪用结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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