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处理集权与分权关系应注意的问题[2]
作者: 陈文婷 赵 敏 编辑:admin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07-12-23 点击数:265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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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由于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涉及到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财务权限的划分,因此,如何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关键,也是目前我国企业集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说来,集权性决策成本低而效率 ...
三是筹资管理。母公司在现金预测基础上,研究集团资金来源的构成方式,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资金的筹集应与使用相结合,并与企业集团的综合偿债能力相适应,不能盲目举债,增加筹资风险。因此,子公司所需资金不得擅自向外筹集,而须在企业集团内部筹集,并由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此项业务。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借助价值规律,实现企业集团内部资金的有偿使用,即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时须支付利息。母公司还应追踪审查子公司的现金使用情况。
四是集中管理用资、担保权。母公司要加强资金使用安全的管理,对大额资金的拨付要严格监督,并建立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这是因为子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关系母公司所投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同时子公司因资金受阻导致获利能力下降会降低母公司的投资回报率,因此,子公司用于经营项目的资金,要按照经营范围使用,用于资本项目上的资金支付,应履行报批手续。
五是集中预算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集权管理还体现在母公司对制定用于指导各子公司的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母公司应根据企业集团的发展规划,提出一定时期的总目标,据以编制企业集团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
第二,实行广泛彻底的分权管理。分散部分权限,有利于保持企业的灵活性。对母子公司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并不排斥子公司独立核算,而是在统一的有机体内充分体现子公司的法人地位。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子公司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一条龙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和留存收益的核算上,均体现了子公司应有的独立核算地位;制单、审查、记账和报表系统均由子公司按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具体来说:(1)各子公司负责人主持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决定生产和销售,研究和考虑市场环境,了解和注意同行业的经营情况和战略措施,按规定时间向母公司汇报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对突发的重大事件,要迅速向母公司汇报。(2)分散人员管理权。各子公司负责人有权任免下属管理人员,有权决定员工的聘用与辞退,母公司原则上不干预,但其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报经母公司财务部门批准。(3)在遵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则下,分散费用开支审批权。各子公司在经营中必然发生各种费用,母公司没有必要进行集中管理,各子公司在遵守财务制度的原则下,由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批准各种合理的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费用开支。
三、集权与分权模式适当结合
其一,投资管理。企业集团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企业集团的投资管理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无论母公司还是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都必须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其间除专业人员外,必须有财会人员参加。财会人员应会同有关专业人员,通过仔细调查了解,开展可行性分析,预测今后若干年内市场变化趋势及可能发生风险的概率、投资该项目的建设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写出财务报告,报送领导参考。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加以集中管理之后,投资管理可以适当分权,即子公司有权制定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但一般占集团投资很小的一部分。有的企业集团根据子公司等级划分投资权限,超过规定限额的投资项目要向母公司提出申请。母公司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二,利润分配。母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主体,其利润分配是企业集团利润分配的核心。企业集团应统一收益分配制度,子公司应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母公司而言,子公司所增利润要按一定比例留在母公司,以便满足企业集团的长远发展需要,同时也要保证子公司和职工的利益逐步增加,这是企业集团凝聚力的源泉之一。子公司收益的分配,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分配,剩余部分由母公司本着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分配比例。子公司的留存收益原则上可自行分配,但应报母公司备案。
总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应随着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外部环境、组织结构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任何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都不可能是绝对的集权或绝对的分权。适度的集权与适度的分权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应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目标。无论集权模式或是分权模式,都应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充分调动每个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使企业集团发挥出“1+1>2”的综合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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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马斌:《试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集权与分权》,《洛阳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2]潘龙:《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集权与分权》,《新疆农垦经济》2005年第8期。
[3]熊秋德:《我国集团企业财务控制模式及其选择》,《科技资讯》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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