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算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07-09-20 点击数:1494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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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会计集中核算是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新型模式,这一模式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在中纪委、财政部的组织下,各地试点推广的步伐正在加快。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特点剖析
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行集中核算的模式,大多是由财 ...
会计集中核算是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新型模式,这一模式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在中纪委、财政部的组织下,各地试点推广的步伐正在加快。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特点剖析
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行集中核算的模式,大多是由财政部门组建会计核算中心或记账中心,在保持各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各单位不再设置会计机构,不再配备会计人员,只指定专(兼)职报账员,并取消各单位的银行账号,由会计核算中心愿行各单位财务收支、资金结算业务的记账、算账和报账工作。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报账员报来的原始凭证依照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以及会计制度进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1、会计集中核算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会计委派。
在会计委派中,会计的核算机构设在各受派单位,委派会计受委派机构的委托派驻到受派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各受派单位仍然单独开立银行账户。而列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将不再设置会计机构,一律取消银行涨户,成为实质上的报账制单位。他们的各项经费支出的过程和结果都完全置于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的监督之下,所以,会计集中核算比会计委派更彻底。
2.会计集中核算也不同于代理记账制度。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是具有商业性质的有偿服务。而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一般都由政府或财政部门组建,承担凡是由国家财政供给经费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集中核算的对象也是由政府指令性规定的,会计核算中心一般都承担(或由政府授权承担)部分行政监督职能。
3、会计集中核算和原来的分散核算形式相比,仍然保持各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因而会计的责任主体也没有改变。
预算单位仍然是一个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仍然享受会计主体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变化之处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会计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财政对各单位的会计管理由原来间接管理方式改变为直接管理,原预算单位不再设置会计机构,不再配备会计人员,核算中心(记账中心)的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等待遇与会计责任主体(预算单位)脱钩,直接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第二、各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发生分离。核算工作由核算中心替代,原有的内部理财机制仍然保持不变。核算中心有义务协助预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费用报销手续,但无权干预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第三、财政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由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全过程监督。财政部门根据单位的预算指标和用款进度将资金拨付给核算中心,单位的经费支出由投账员到核算中心报账核销,补足备用金。财政可以通过核算中心这个窗口加强对部门和单位的预算资金使用进行事先和事中的监督控制。
二、各地的试点效果
从各地试点的情况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是明显的。一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强化了对预算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的控制,又使会计人员能够相对独立地行使监督职能,从而增强了单位领导自觉退守财经法律、法规的意识,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如一些超标准、不合理的开支明显减少,铺张浪费、胡支乱花、挤占挪用和随意增人增支等现象得到了遏制。二是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被取消,有效地堵塞了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原来在预算单位沉淀的大量资金可以变为财政的调度资金,从而加强了财政的调控能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如嘉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在今年的公务员调资中,在财政资金未划拨的情况下,利用账户中各单位的资金进行调控,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补发工资发放到个人工资卡上,保证调整工资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精简了人员,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财力。如嘉兴市目前已有131家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如果按每家单位配备会计、出纳添置计算机软、硬件设备计算,需要262名会计,131套计算机设备。目前会计核算中心连同行政后勤在内也只有18名人员,18台电脑。四是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工作质量。会计核算中心招聘会计人员,比较注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综合素质,加上制定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岗位职责,会计工作质量大为改观;如陕西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在运作半年时间中,纠正各种不规范原始凭证对笔,涉及金额13633万元。山西省怀仁县会计核算中心半年中拒报不规范票据2500多张,涉及金额38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1、有关理论问题不解决将阻碍改革的深入。
会计委派刚提出,社会各界就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很多单位领导对此不理解,认为这是财政的越位,会计理论界也有人提出,会计集中核算是改革的倒退,理论依据不足,会计主体不明,与会计法相修等等。思想上的混乱,认识上的不统一,给深化此项改革带来一定的阻力。因此,会计委派、会计集中核算的工作在全国各地开展很不平衡。笔者认为,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从试点至今已有二、三年之久,试点效果是很明显的,尽管还存在不足的地方、但符合我国财政改革的总体方向。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抓紧组织有关专家、理论界人士对各地的试点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如集中核算的理论一依据;核算中心的性质、法律地位;应担负的职能等等)从理论的高度加以总结和剖析,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予以明确,为进一步推动会计集中核算提供法律依据,更好地指导各地的实践。
2、统一单位领导的认识是集中核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经费报销的手续改为在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如果在审核中发现原始凭证不符合“三性”,即使是经过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也要予以退回拒付。有些单位领导认为这是在削弱他们的权力,是对他们的不信任,因此在工作中有抵触情绪,给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增加难度。笔者认为,在中央肯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改革的方向这个大前提下,各级党委、政府应该以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认识这一改革,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明确加强财政监督制约机制,并非是要削弱他们的权力,而是要他们正确行使权力,避免滥用权力,这是廉政建设的根本出发点。
3、提高单位报账员的素质和加强财务管理是会计集中核算后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与预算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大部分通过单位报账员来进行,报账员是连接他们两者的桥梁和纽带。此外,会计集中核算又是在保持各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也就是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仍是各预算单位不可推卸的职责。由于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一直是各预算单位比较薄弱的环节,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前很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家底不清。在当前我国财政的其他配套改革(如政府采购制度等)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财务管理的重点。因此,各预算单位应该挑选各方面素质比较好、工作责任心比较强的人担任报账员。报账员除了要熟悉报账程序、认真整理、填写财务报销单据外,还要切实担负起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责。对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会计信息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提供给单位领导,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单位资产实物账的登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和核算中心的会计进行账实核对,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会计核算中心的尽职尽责是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保证。
会计集中核算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业务的会计处理要到会计核算中心来完成,无疑会给单位带来很多不便,再加上有些单位还或多或少存有疑虑。因此,会计核算中心必须把依法理财和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提供优质的服务态度、优质的服务质量来取得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依法理财,强化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把会计信息及时反馈给单位,满足单位财务管理上的需要,并应主动帮助预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和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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