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制”是审计机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金钥匙
发布时间:2007-06-08 点击数:1719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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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修订后的《审计法》对审计工作的效率和程序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核心内容体现在审计限时制。什么是限时制?本人认为,它是指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所作出的时限规定,它是法律对审计质量和效率量身打造的金钥匙。对此,各级审计机关必需 ...
修订后的《审计法》对审计工作的效率和程序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核心内容体现在审计限时制。什么是限时制?本人认为,它是指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所作出的时限规定,它是法律对审计质量和效率量身打造的金钥匙。对此,各级审计机关必需予以充分重视,应深化认识限时制对审计质量和效率的影响作用,并积极推行审计工作的限时制。
一、限时制对提高审计质量的保障作用
(一)限时制对审计程序的保障作用。如,《审计法》第三十八条对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的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又如,《审计法》第四十条对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作出了规定,“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法》的上述规定,是为了保障法定审计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也是限时制对审计程序的保障作用。
(二)限时制对履行审计职责的保障作用。审计机关的职责是开展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制度,推行限时制,它可以促使审计机关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突出重点,提高效率,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全面贯彻审计工作方针,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使审计工作为维护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这是与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殷切期望相一致。
(三)限时制对规范审计行为的保障作用。廉洁高效是法律对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为了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国家审计准则》第三十二条对审计组提出审计报告的时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二条对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的送达时间作出了规定,规定时间是三十日。审计准则同时还对审计复议、复核的时间做出了规定。等等。这些规定都对规范审计行为,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有积极的作用。
二、限时制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保障作用
(一)限时制可以激励审计人员提高素质。审计工作效率要提高,审计机关就要实行限时制,它可以激励审计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的学习,注重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审计能力,以适应工作要求。
(二)限时制可以促进审计人员改进审计方法。审计机关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实行限时制,它可以进一步激励审计人员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摒弃传统的、低效率的审计方法,而改用审计重要性风险性测试等新方法,加大AO和OA等新审计技术的学习和运用力度,通过改进审计工作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限时制在保障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限时制是对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的一定时间、空间、条件下的限时,形成的是一种时间、效率和质量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对应关系,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正如审计机关推行重要性风险性测试以及AO和OA等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运用一样,推行限时制,不仅不会降低审计质量,还可以在削减或者不延长预定工作时间的情况下保持甚至提高审计质量。这是因为限时制的实行,促进审计科学制订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节省审计资源,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于重大经济案件的查处上;用于审计产品的深、精加工上;用于审计成果的转化上。它是建立在审计人员具有更高素质、对质量更有把握基础之上的提高审计效率的手段。
所以说,限时制是为审计机关质量和效率量身打造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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