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交易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抵销处理
发布时间:2007-01-19 点击数:3027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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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另一成员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时,该类交易将产生三种结果:一是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二是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三是既不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也不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前两种情况在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则集团公司在 ...
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另一成员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时,该类交易将产生三种结果:一是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二是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三是既不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也不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前两种情况在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则集团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存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抵销处理。第三种情况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集团公司不存在抵销问题。本文将从第二种情况谈论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恢复减值及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抵销处理。
集团公司内部成员企业将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另一成员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时,集团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存在着将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抵销的处理。该资产若发生减值,同样存在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抵销处理。
例如,丙集团公司2000年12月20日将生产的产品成本价值1000万元,以8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其子公司丁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由丙企业到丁企业,资产性质和价值均发生变化。但从丙集团公司编制合并报表角度分析,资产价值不应发生变化,故需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200万元,使合并后的资产价值保持1000万元。丁企业按800万元计提折旧,不存在多提折旧的抵销处理。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的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8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0
固定资产原价 —200(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由于资产性质由存货变为固定资产,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200万元的价值随之转为丁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但丁企业账上并未反映。同时,丁企业只以800万元为基础计提折旧。故此,丙集团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以200万元为基础补提折旧。
(一)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的抵销处理
1.当可收回金额大于或等于以成本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时,资产没有发生减值。成员企业不计提减值准备;集团公司不存在抵销减值准备问题,但集团公司应补提折旧。
2.当可收回金额少于以成本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高于以销售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时,成员企业不计提减值准备;集团企业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补提减值准备。
应补提减值准备=以成本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前述丙、丁企业交易固定资产按10年提取折旧,不考虑残值。若2001年底,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780万元。此时,以成本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因补提一年折旧由1000万元变为900万元,以销售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因提取一年折旧由800万元变为720万元。丙集团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补提减值准备900—780=120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12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0
3.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以销售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时,成员企业需计提减值准备;集团公司应补提减值准备。
应补提减值准备=以成本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值—以销售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值
前述丙、丁企业交易固定资产,若2002年底可收回金额为650万元,则丁企业应提取减值准备=720—650=70万元(资产价值真正减值),丙集团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无需抵销70万元,却还应补提减值准备=900—720=180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18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0
(二)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减值恢复时的抵销处理
由上述情况可知,内部交易固定资产产生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只存在补提减值准备问题。当固定资产恢复减值时,应将补提的减值准备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
1.若减值恢复时的可收回金额大于或等于未考虑减值下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成本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表明该固定资产减值全部恢复。成员企业应将提取的减值准备全部恢复,集团公司也应全部转回已补提的减值准备。
前述丙、丁企业交易,2002年底以成本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因再提取一年折旧而变为800万元。若2002年底可收回金额为83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全部恢复。前述第2种情况下,丁企业未提减值准备,丁企业不必抵销;丙集团公司提取的减值准备120万元应全部恢复抵销。因减值120万元,丙每年少补提折旧120/9=13万元(取整),应调增折旧13万元。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0
贷:营业外支出 107
累计折旧 13
前述第3种情况下,丁企业补提70万元减值准备,丁企业予以抵销,但丙集团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该部分不予抵销;丙集团公司补提180万元减值准备因减值全部恢复而予以抵销。因减值180万元,丙每年少补提折旧180/9=20,应调增折旧20万元。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0
贷:营业外支出 160
累计折旧 20
2.若减值恢复时的可收回金额少于未考虑减值下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有两种情况:一是高于以销售价为基础的账面价值,成员企业未提减值准备,集团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补提的减值准备只能部分恢复。二是低于以销售价为基础确定的账面价值,成员企业冲回部分已提取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真正减值,集团公司不进行抵销处理);集团公司补提的减值准备未恢复,故不进行恢复减值的抵销处理。
前述丙、丁企业交易固定资产,若2002年底可收回金额为760万元,则未恢复的减值=800—760=40万元。在前述丙集团公司补提120万元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应恢复减值准备=120—40=80万元;在前述丙集团公司补提180万元减值准备的情况下,丁企业补提的70万元减值准备先行抵销,应恢复减值准备=250—70—40=140万元。两种情况的抵销处理: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0 (140)
贷:营业外支出 67 (120)
累计折旧 13 (20)
(三)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抵销处理
在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前期已抵销或恢复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要影响到下期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的数额,必须予以抵销。
前述丙集团公司在2002年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2001年补提的减值准备予以抵销。两种情况的抵销处理: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107 (160)
累计折旧 13 (20)
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0 (180)
在2003年编制合并报表时,除做上述抵销处理外,还应将已恢复的减值准备予以抵销。两种情况的抵销处理: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0 (140)
贷:期初未分配利润 67 (120)
累计折旧 1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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