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分析
发布时间:2007-06-10 点击数:1976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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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战略投资者的内涵界定
“战略投资者”是个国际上广泛应用的概念,“战略投资者”的称呼来源于国外的证券市场,是相对于上市公司发起人的称呼,指的是能与上市公司大股东长期“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机构投资者。中国证监会在1999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 ...
战略投资者的内涵界定
“战略投资者”是个国际上广泛应用的概念,“战略投资者”的称呼来源于国外的证券市场,是相对于上市公司发起人的称呼,指的是能与上市公司大股东长期“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机构投资者。中国证监会在1999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首次引入了这一概念,是指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总的来说,战略投资者是投资于目标企业、与目标企业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具备投资长期性、业务关联性、结构互补性等特性的企业法人。境外战略投资者一般包括跨国公司、国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国际专业性产业集团等。
境外战略性投资参与重组国企的动因与目标
境外战略投资者之所以进入我国,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本质上是为了获得高收益。一般而言,跨国投资的目的主要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和发展战略两个方面。直接经济效益型投资主要包括实现规模经济效应、财富最大化、降低交易费用、获得专用资产、投机性获利动机的投资;发展战略型包括企业长期目标、提高市场占有率、获得市场准入、多元化经营的投资。我国是一个现实的巨大市场,加之巨大的发展潜力,孕育着无限的商业机会。国际战略性投资为了分享中国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势必要把中国作为投资的重点,而国有企业在中国发展时间长、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在经济领域各个方面具有垄断性地位,是境外战略性投资者青睐的对象。
基于直接经济效益的考虑,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的对象是那些规模大、发展潜力大、在行业中处于骨干地位的优势企业,或是该领域中潜力不错的企业。他们的主要目标是效益好的行业龙头企业。通过注资和对技术、劳动力、管理、设备、营销渠道等各种资源和无形资产进行整合,使国有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提高盈利能力,同时也就使外资作为投资方扩大了收益机会。
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考虑,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的重点主要放在那些能够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及为求得市场准入而准备的领域。利用目标企业已有的生产经营体系,特别是销售体系,迅速实现争夺新市场的目标。投资控股实际上是将竞争对象纳入自己的势力,从而减少了竞争对手,弱化了市场上的竞争强度,借助于东道国相对廉价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降低其产品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另外,市场准入壁垒高的行业如金融保险等领域,为了能够在未来获得进入也是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的重点,对那些已经和即将要在中国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来说,通过参股国内银行及保险业的方式,可以弥补其在网点、资金清算、客户信息方面的弱势,为以后获得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展业务、开拓市场奠定基础,因此不失为一种快速而成本较低的做法。自1996年亚洲开发银行入股光大银行,首开国内银行吸收国际资本先河以来,已有多家中资银行通过股权方式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
根据美林证券调查,金融保险、资源性行业、基础设施行业、高速增长以及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行业是境外战略投资者最为看好的投资领域。在这其中,大型企业、优质企业更为外资所青睐。
境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重组的正负效应分析
境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其正面效应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外资战略投资者的资金优势能解决国有企业重组中资金缺乏的问题。我国现有国企15万多家,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进行资产重组至少需要2万亿元,如此大的资金缺口,靠国内的非国有企业投资显然是不够的,依靠国家财政投资也是不切实际的。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向国企注入资本金是一项比较可行和值得期待的方案。
外资入股的方式能够解决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机制不完善问题。外国战略投资者参股或购并国有企业有助于明晰产权关系和实现政企职责分开 , 有利于国有企业的企业制度创新。战略投资者通过并购的战略整合, 对国有企业进行组织和制度的改组和改造 , 建立起规范的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治理结构及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有助于改变当前不良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国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以存量购买和增量稀释的方式并购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客观上实现了国企产权多元化,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推动其按照国际规则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改善经济效益。
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加入,能够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战略投资者中的跨国公司以及专业公司都是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的载体,通过他们的加入,我国的企业能够在技术和管理上直接和国际接轨,推动我国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促进国有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加入,能使企业迅速开拓国际新市场,提高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境外投资者拥有国际市场网络,利用我国市场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将过剩的生产能力推向国际市场,有利于改善和拓展企业的生存空间。随着加入WTO, 国内市场将与国际市场接轨,并按国际通行的惯例运作,国内企业普遍面临着国外同行业厂商的竞争与挑战。战略投资者的进入,带来了通行的国际市场经验以及成熟稳定的行销网络,有助于国内企业迅速提升国际竞争力。
为我国企业近距离学习资本运营提供了良好舞台。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处在发育初期,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大多数国企和地方政府对资本运营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实践经验,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很弱,境外投资者的加盟,使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和国内资本市场的运营,不仅为自身提高资本运营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而且为其他企业的学习提供了有益的示范效应。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战略投资者参与国企重组的出发点并不是帮助国企脱困和转制,他们本着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加入国企重组的过程中势必会带来一些负面的效应。
有可能导致垄断,使产业经济安全受到威胁。由于我国目前反垄断方面法律尚不健全,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集中度提高,形成购并,凭借自身资本、资源以及规模优势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事实上的垄断,对国内一些企业和相关产业的企业产生了挤出效应,使许多原本在国内属于比较优秀并具有一定成长性的企业在不平等竞争中无法立足,导致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市场上获取垄断超额利润,并使一些产业的经济安全受到威胁。
有可能造成企业结构的不相容或不平衡。国际战略投资者多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或金融机构,拥有雄厚的资金、技术、管理等综合实力,总体讲,我国的大中型企业与它们相比,只能算中小企业,其综合实力远远不及投资方,企业结构相差较大,有可能造成目标企业管理权的丧失或弱化,使原本良好的企业发展战略夭折或变形,其结果会造成在合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品牌不断流失,逐步被相关的外资品牌所替代;中方自主开发能力下降,不利于企业发展。
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境外投资者为了自身效益的最大,在国有企业重组中势必要压低中方企业资产价值,扩大自身投资份额,由于我国目前的产权交易不规范,资产评估制度不完善,评估方法不科学,缺乏公正客观的国有资产权威评估机构,低估国有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国有企业现存的“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以及我国产权交易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国有企业的重组常表现为一种私下交易,没有公开竞争,容易造成高价低评,也就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战略投资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受市场利益驱动的产权交易行为,战略投资者看重的是符合其利益要求的投资对象,因此,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市场化运行机制进行改革运作,才有可能得到国际战略投资者的关注。同时,构建一个完善的市场环境和服务体系也是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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