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08 点击数:1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一、申报时间和网址网上申报时间:9月7日—9月30日。申报人员需在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按审核路径提交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二、申报前注意的事申报人员应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相应的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先登录“全 ...

一、申报时间和网址

网上申报时间:97—930日。申报人员需在9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按审核路径提交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前注意的事

申报人员应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相应的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登录方式1https://ausm.mof.gov.cn/index/;登录方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最右侧图标栏)〕注册并完善采集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部分申报信息如申报人员的单位性质、全日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等,将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自动提取,无需个人填报和上传附件。

三、省高评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

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仅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

四、纸质材料。

经办事机构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原件)。

申报材料中如有公开出版的会计类书籍,需在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5日内将纸质书籍寄送至办事机构。

五、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单位注册

(一)、“单位名称为申报人员工作单位法定全称,与单位意见中的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写简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处(科)室或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2.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均需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单位账户。

(二)、个人基本信息

1.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如与档案出生日期不一致,可在档案出生日期处上传证明进行修改。

2.社保信息可点击获取社保缴费信息自动提取。如未提取成功,应自行录入信息并上传社保缴费证明。

3.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处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

(三)、申报信息

1.点击会计专业获取个人申报信息自动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获取单位性质、全日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等信息。

2.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委托代管的,应在人事代理单位栏填写人事代理单位法定全称。

3.申报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的,应在劳务派遣单位栏填写劳务派遣单位法定全称。

4.单位类别和规模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类别和规模,不得填写上级主管单位的类别及规模。单位类别按照事业类、企业类、医院类、会计师事务所类的分类填写。

5.单位性质为自动获取,无需填写。

(四)、学历信息

1.全日制学历信息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中提取。

2.评审依据学历为必填项,指参评本年度正高级会计师所依据的学历,评审依据学历与全日制学历可为同一学历,也可为不同学历。附件处需上传评审依据学历证明材料。

(五)、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1.现专业技术职称填写目前已取得的最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称的时间。

六、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的任职单位应与所在工作单位一致,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正式任命文件原件或会议纪要原件的扫描件,所提供文件需加盖公章。

七、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

填写近5个年度的考核情况,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正式的单位考核表。

八、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1.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情况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中提取;自申报年度起,近5个连续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不得缺失。

2.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情况自行填写,并上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学习记录作为附件。

3.继续教育需填写总学分。

九、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填写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以来的代表性成果,包括获奖/表彰”“课题/项目”“论文/著作”“其他”4类。各项内容必须符合《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内容,禁止填报不符合条件的内容,填报时要严格分类填写,避免出现各类内容混填的情况。

1.获奖/表彰情况填写代表个人工作能力和业绩且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奖项,参考《标准条件》中的第七条(工作业绩成果),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依此类推。奖项需上传获奖项目具体内容,不得仅上传证书。

2.课题需与会计工作相关,需上传课题具体内容和立项、结项证明。

3.论文和著作指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后的论文、著作,参考《标准条件》中的第八条(理论研究成果),不得上传用稿通知。时间填写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期刊或出版社填写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成果名称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页数。如论文:《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会计实时控制》P35”位次的填写与奖励位次的要求相同。

4.符合《标准条件》中第七条(工作业绩成果)、第八条(理论研究成果)的其他成果,应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其他项中上传。

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有多个页面的,应合并扫描为1个文件上传。论文材料应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互联网搜索的数据库检索页,不得仅上传封面、目录。

上述材料的取得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填写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的工作业绩,字数(含标点符号)不多于1200字。

十一、其他证明附件

扫描上传《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及其他证明材料。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应遵循以下要求:

1.单位(盖章)填写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2.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指本单位组织推荐时,成立的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含推荐人本人,不足7人的按照实际最高人数填写);被推荐申报人数指此次被推荐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数。

3.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单位领导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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