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对考生的论文发表有以下要求:
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
论文数量:需于不同年度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不同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个人名义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 3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3000 字.
发表刊物: 论文需发表在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 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 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 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
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论文要求
论文数量: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于不同年度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1 篇,并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于两个以上年度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3 篇以上.
发表刊物:中文核心期刊以及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 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 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 号)的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
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的查重标准如下:
一般要求:通常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的查重率一般要求在 20% 以下 ,部分情况下要求会更严格,知网查重率尽量控制在 15% 以内为好.
期刊级别要求:若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等高级别刊物上,对查重率的要求会更高,有的核心期刊要求查重率不能高于 8%.
具体规定: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会对论文进行严格审查,除了查重率的要求外,还注重论文的质量、创新性、实用性以及与会计专业的相关性等方面。如果论文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查重率过高,都可能导致评审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