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首先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等,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申报。申报人员按系统操作说明完成填报后,绑定推荐单位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然后推送至用人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A4大小)一式两份。以上填报的各项内容必须和提交的纸质材料内容相吻合。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经省高评办审核通过后,其纸质材料由主管部门、各市州职改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省高评办。申报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五、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省高评办根据相关职能职责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省高评办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省高评办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10月8日至10月31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上述时间段的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间截止日后,网上申报渠道关闭,不再受理送审材料,申报人员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果及其他业绩材料,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申报地点。纸质材料的申报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5附46号 湖北省会计考办。联系电话:027-8731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