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于月日前完成参评人员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审核,并按要求按流程将审核结果提交至相应高评会。各地、各单位务
必科学安排提交网上申报审核各环节具体时间。
(二)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的业绩评审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年第三季度最后个工作日(即月日至日)。为方便“一站式”申报和接收材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场所集中收取(另行通知)。
(三)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年月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四)系列(专业)高评会从月开始组织评审,根据相关规定,评审结果备案时间为高评会投票表决日加个公示工作日。为避免评审结果备案跨年度,各类高评会须在年月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
(五)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医院、企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系列(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报备的年度评审方案组织实施,请自行把握申报时间(可在月前完成),应尽可能避免评审结果跨年度备案。